回覆列表
  • 1 # 娛吧觀察

    我覺得確實侵犯了花的權利,中國法律保護個人的肖像權,不過王思聰並沒有以此獲取利益,而四個字母的解釋也只是我們的理解,並不能作為直接證據。

  • 2 # 錢塘漁翁1

    王思聰這是在作死,感覺被花千芳的反擊徹底打懵了,惱羞成怒,喪失理智。難道王思聰不知道未經本人允許就拿他人的照片為自己做廣告,是違法的嗎?也不知道任意在他人照片上惡意塗抹,可以被認為是醜化侮辱他人人格嗎?簡直就是蠢到家了。幾天前受網管警告還不夠,還要變本加厲作踐他人作踐自己嗎?真可謂:人傻錢多。不知道花千芳,有沒有犯同樣的錯誤?

  • 3 # 峰迴路轉有財

    王思聰侵犯花千芳肖像權肯定不對;這種行為是要受到法律處分的,可現實卻是:處分跟本不可能的;為啥?權勢金錢大過了法律法規!王思聰是在拿法律法規開玩笑而已,他知道,憑他的能力擺平這樣的錯誤就是小菜一碟,跟本不用理會,手下千萬水軍和龐大的財團在做後盾,可以說是有持無恐,試想一下;假如花千芳用王思聰頭像掛頂且語言攻擊會是什麼後果?可能早把花千芳拘了,很簡單,這就是現實當下……

    社會病了,需要治療,倡導網路自由,言論自由,人人守法,法律法規面前人人平等!

  • 4 # 你在鬧我在胖

    相信很多人看到“nmsl”理解的第一種意思就是最粗俗的那種,我也一樣。王思聰能把這個用英語翻譯出來,還和罵戰的觀點差不多,這不就是我們和王思聰的差距?人家有爹咱們比不了,可文化還是可以追求一下的?所以多讀書,沒有壞處

  • 5 # Joankuo

    從法律層面上,並沒有。

    NMSL是18年的老梗,從法律層面並沒有侮辱性。先有解釋後引用,王思聰這個梗用的很好,雖然大家都覺得,都知道這就是侮辱,但"大家覺得"不能成為證據。

    就像BYD ,品牌是比亞迪(還有個白洋淀也出電動汽車,後來被告了)官解是build your dream, 不管有多少人理解成別的,只有上述名稱及解釋具有法律效力。

  • 6 # 歷史其實很可笑

    有些人說王思聰寫的這四個字母是英文縮寫,可別忘了,這裡是中國,華人看著就是拼音縮寫,拼音縮寫就是罵人的話!況且,即使是英文縮寫,你找個歪果仁來看看,看那個歪果仁認識這是個什麼意思……,但是拼音縮寫,華人一看就知道什麼意思!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和班主任鬧矛盾,班主任不給班裡上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