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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於今年6月份公佈的一份行政處罰資訊,引發網友關注。該罰單以青島市城陽區人民醫院涉嫌購進使用假藥橘紅,並已銷售完畢為處罰事由,作出罰款692.5元的處罰。對此有網友質疑“是不是罰的太輕了”“假藥賣光了,經銷商和生產商就不罰了嗎”。11日,青島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迴應,該醫院查驗了供貨商資質,履行了索證索票義務,但其入庫驗收記錄不規範,依法對該醫院按照裁量基準規定的中限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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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都市生活情結

    醫院賣假藥我們要看到實質問題 假藥對人的危害 假藥對醫院以後的發展影響 罰款只是一種手段 如果罰款對於醫院來說像摳癢 那醫院會變本加厲 對於賣假藥者應該從嚴從重處罰 醫院是救死扶傷的地方 要為病人的健康著想 售假者一律取消其從業資格 追究院方領導責任 同時追究藥商連帶責任 讓製假售假者聞假色變。也要讓同行看到政府對打擊假貨的力度是空前的 持續的 只有遵循遊戲規則才能讓整個行業健康發展!

  • 2 # 130598666

    五十六個民族,五十六朵花,假藥醫院是一家,見怪不怪,這是醫院賣假藥,如果是普通人賣假藥試試,絕對會讓你懷疑人生…………

  • 3 # 本溪勞動人民

    正常 他是政府開的 賣真假藥害人也沒大事 要是個人就完了 這不才出一個代購救命藥的不是被抓了嗎 銷售假藥

  • 4 # 龍的傳人

    醫院的性質變變了,變成營利性商業企業了。原先的救死扶傷的精神丟了。醫生的醫道醫德沒了,你沒錢只能等死了。現在的社會金錢主宰一切,所有的一切都變了。

  • 5 # 求理263

    對於醫院賣假藥罰款處理,無疑是隔靴抓癢,最後被罰的錢被醫院分攤到成本里面去了,真正的的罰款讓來該醫院就診的患者埋單了。只有在罰款的同時,對醫院的相關人員(比如藥品釆購人員、醫院藥劑科負責任人、醫院藥品分管領導等)行政上開除公職,登出有關證照,日後不得從醫從葯,並處於刑事責任。只有這樣嚴打重罰才能致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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