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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953413550839

    孔子有一個學生,雖然家裡很窮,但寫得一手好字。有一年冬天,孔子接到一大戶人家的請帖,請他去吃飯,然後還要請他寫幾個字。於是孔子便叫這個學生一同前去。

    這下可難為了學生,去吧,身上的衣服太薄;不去吧,先生的話不敢不聽。他的妻子想了個辦法,讓他穿了妻子的紅棉衣,紅棉褲,外面罩上他自己的藍布衫。這天,丈夫就穿了紅襖紅褲和先生一起去了。

    這戶人家確實有錢,桌席上用的酒杯都是金的。可是入席時,孔子和他學生這一桌少了一隻金盃。同桌的幾個人為了表白自己,都撩起衣裳要主人搜身。這時孔子的學生非常尷尬。他暗暗地踢了先生一腳,孔子是個聰明人,以為是學生偷了金盃,如果搜出來豈不是大失面子,就站起身來說:“好了,何必為一隻金盃弄得大家掃興,就算是我拿了。”說著,掏出十兩銀子作為杯子錢賠給了主人。

    回來的路上,孔子責備學生,學生卻說沒有偷,孔子說那你為什麼踢我一腳?學生這才撩起藍布衫說裡面穿著老婆的紅襖紅褲,怕別人看見,給先生丟面子。孔子聽了連連頓腳:“罷!罷!我十兩銀子買個賊做了。”

    過了幾天,那財主家派人送來一封信和十兩銀子,信裡說金盃沒有丟,是不小心落在雪地裡,天晴雪化露出來了,銀子是歸還孔子的。孔子嘆口氣說:“唉!死要面子活受罪,為了自己的面子,叫學生去寫字,卻差點戴了賊的帽子。”

    後來,“死要面子活受罪”這句俗語就在民間流傳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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