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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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別人家的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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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職場野鶴
一般來說不會,新員到一個新的公司或崗位,對公司或崗位工作的熟悉,至少也需要半年時間,也就是在這半間,新員工為公司可能創造不出應有的價值,對企業來說成了一個培訓學校, 剛一熟悉就要離開,企業方基本上不會僱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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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北京謝澤光律師
我應該不會僱傭他。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追求,但我作為公司的員工,也要對公司負責。
第一。培養一個人才需要花費時間和成本。這需要新員工不斷學習,掌握相關流程操作,適應公司文化等等。當一年或者半年。他正好屬於比較熟練時,他因為創業而離開就需要這個崗位重新再招員工。還需只有在經過一年或者半年才能達到相同的工作狀態,對公司是一種損失。
第二,如果一個員工一年或者半年準備要去創業,並且他已經明確告訴這個公司,說明他已經安排好了他的工作計劃。現來這個公司上班,其實也是對這個公司不太負責任,甚至由於他的行為可能會給公司造成一定的損失。
第三,作為公司的員工應該是以公司的利益為重。公司需要一個連續穩定的經營狀態,如果人員流動過大的話,會給公司造成一定的損失。
綜上所述,應該不會僱傭有上述這種情況的人,為了公司的利益應該錄用一個長期準備為公司服務的人員。這樣才能使公司持續穩定的發展,對公司負責,對工作負責。
這個要綜合而論,招人是為了生產價值,用不用當然要衡量值不值的問題,如下:
1、如果這個員工有非常優秀的技能或者有獨特的資源能夠給公司帶來快速增長,我當然會考慮用他;
2、如果是個菜鳥過來是需要花時間培訓的,不管是誰當然不會用,因為浪費時間浪費精力浪費金錢,而且還有存在可能未來同行竟業對頭和客戶流失;
結論: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