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兵條件如下:
年齡條件:
男兵: 18至24週歲(按當年12月31日計算,下同),其中高校在校生不超過22週歲,高職(專科)畢業生可放寬到23週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放寬到24歲;女兵: 17至22週歲。
身體條件:
符合國防部2015年頒發的《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和有關規定。
政治條件:
符合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14年頒發的《徵兵政治考核規定》和有關規定。中共黨員、省級以上勞動模範、國家科技進步獎獲得者、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優先予以招收。
招收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所在高校和所學專業已開展職業技能鑑定的,應當取得國家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符合招收士官徵集條件的往屆高校畢業生需在戶口所在地報名應徵並參加政治審查。
符合招收士官徵集條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即可在生源地(入讀高校前戶口所在地)報名應徵,也可在畢業高校所在地報名應徵;
在生源地報名應徵的,由生源按有關規定組織政審,在畢業高校所在地報名應徵的,無論戶口是否轉入我校,其政治審查一律由畢業學校所在地縣(市、區)公安機關負責,由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縣(市、區)公安機關協查。
徵兵條件如下:
年齡條件:
男兵: 18至24週歲(按當年12月31日計算,下同),其中高校在校生不超過22週歲,高職(專科)畢業生可放寬到23週歲,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放寬到24歲;女兵: 17至22週歲。
身體條件:
符合國防部2015年頒發的《應徵公民體格檢查標準》和有關規定。
政治條件:
符合公安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14年頒發的《徵兵政治考核規定》和有關規定。中共黨員、省級以上勞動模範、國家科技進步獎獲得者、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優先予以招收。
招收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所在高校和所學專業已開展職業技能鑑定的,應當取得國家頒發的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符合招收士官徵集條件的往屆高校畢業生需在戶口所在地報名應徵並參加政治審查。
符合招收士官徵集條件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即可在生源地(入讀高校前戶口所在地)報名應徵,也可在畢業高校所在地報名應徵;
在生源地報名應徵的,由生源按有關規定組織政審,在畢業高校所在地報名應徵的,無論戶口是否轉入我校,其政治審查一律由畢業學校所在地縣(市、區)公安機關負責,由入學前戶口所在地縣(市、區)公安機關協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