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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萬能阿曼74257576

    人要生活一輩子,有生之年在認知上,學識上,隨著年齡增長,時代的發展進步會有很大,很多的變化。當你真正的成年定型了,你會感覺自己年輕時候有的事情還“幼稚可笑”。

    紋身實際就是“標誌”,只表示你當時的心情和思想,也可以說是“衝動”的體現,起碼可以說是人不成熟的表現。

    只能是一個人在認知不足,幼稚的表現,刺在“面板”上成了標誌。就容易讓別人誤會你永遠停留在那個“時期或階段”,人要“與時俱進”,識時務者為俊傑。

    人在不斷學習進步認識社會時也不斷的改造自己的思想,你已經成了“標誌”性人物了,(定格在一定水平)如何接受新時代的發展,跟上時代潮流呢?

    丟掉你的“幼稚可笑“行為讓我們一起跟著偉大的時代潮流前進吧!!!

  • 2 # 鴻運天成KING

    失戀與紋身是完全不搭界的事情。紋身是個性的事情 不支援,不反對。但是紋身前必須想清楚,為什麼紋?紋什麼?有些人就是心血來潮,紋完了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然後就後悔,再去洗掉。洗的再好也和原來面板不同。建議紋身千萬不要衝動,紋男女朋友照片呀,愛情宣言等等尤其慎重,因為現在分手,離婚比翻書都快。

  • 3 # 爐香閒嫋揚州鳳凰兒

    想紋身不要用失戀做理由,想去就去,紋了也別後悔。

    如果對自己足夠自信,相信失戀了還能再有一份好感情,是不會有過激行為的。

  • 4 # 使用者102731839244千里

    我不變態,所以失戀了絕不紋身,因為戀愛是雙方愛的結果,雙方有一雙發現了不能戀愛是說明優點不能統一……,所以失戀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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