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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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澤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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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剪輯石
這是不尊重商業規則的行為,贊助商花了大把的銀子無非就是多露臉,讓運動員穿著自己品牌的衣服比賽征戰,並且領獎,運動員取得的名次越好,贊助商的廣告效果也就越好,尤其是在領獎臺上,孫楊在賽事贊助商是安踏的前提下,領獎時卻穿著自己個人代言的服裝品牌對賽事贊助商是不公平的,安踏應該追究他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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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茗風242
安踏明顯自己不懂得宣傳策略,因為它只是中國亞運會代表團贊助商,而361是亞運會官方贊助商。所以你們自己去回看雅加達亞運會的各項比賽回看和記著採訪,包括場邊廣告和駐點記著的採訪服裝都是361,因為安踏不是亞運會官方贊助商,根據國際奧委會慣例,比賽現場除非官方贊助商的品牌,任何其他品牌商標不能出現在比賽場地和比賽著裝上,所以比賽的時候要用貼布遮擋。請問安踏在亞運會賽場上有任何廣告和商標出現嗎?你去告孫楊違法,他和361合同簽訂在前,在開閉幕和領獎臺上穿官方贊助品牌的服裝你是告不著的。同樣道理出現在伊利和蒙牛之爭,由於這不是服裝,所以寧澤濤吃了瓜落,還有林丹代言尤里克斯和李寧之爭,風雲組合代言維克多和李寧之爭,還有易建聯迴歸國內聯賽自己習慣的品牌和匹克之爭,著名的光腳事件,易建聯不但被罰款還被禁賽了幾場,這都是廣告的亂像。如同明星緋聞,作者版權一樣,權當鬧劇看看罷了。咱不是任何業內明星,鉅額的廣告代言如同買中福彩頭獎一樣,機率渺茫。其他事情權當童話傳說好了。
吃了人家的飯,收了人家的錢,在特定時間內是要守規矩幫人辦事的,作為企業在幫你簽約合同時肯定提出過很多合約道理,你孫楊在這種大場合宣揚安踏的時機給予不配合唱反調,作為企業有權提出強硬迴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