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哈爾濱市棚改安置小區東直家園的回遷戶反映稱,他們的回遷房部分房屋公攤面積超級大,一套建築面積為108平方米的回遷房,使用面積只有54平方米,公攤面積的比率高達50%。
回覆列表
-
1 # 老子說TWTMNM
-
2 # 最美居委會劉大媽
舉報住建委吧,如果能查就查了,如果查不了,那就說明背後已經“打通”了,是查不了了。
但按照正常邏輯來說,公攤在20%高一點也是可以接受的,也符合市面上的大致比例。
但這50%,就有點過分了,舉報反饋就行。
-
3 # 劉先生的青海地產觀
公攤這個問題是老生常談了,咱們國家買房存在公攤是實際情況,這事是一個羊毛出在羊身上的問題,開發商在投資的時候,其實不太算單價的,而是核算一個樓盤的總體利潤率。如果真有一天去掉公攤,開發商必然漲價,因為它想賣的是總價是多少。
所以,有沒有公攤對於購房者的實際購房支出影響不大。但並不意味著無意義。
就是因為購房者對公攤兜底,不論公攤大小都算在購房者的費用裡面,加上對於公攤比例是多少並沒有法律規定,所以開發商對於控制公攤沒有特別大興趣。
特別是在這種回遷安置的領域,本身就沒有競爭,開發商自然不會太上心,更不會在控制公攤方面下功夫。
再加上很多開發商不夠專業,人員素質也是參差不齊。設計院方面在設計戶型的時候,大部分都是得過且過,如果開發商不專業,什麼么蛾子戶型也不稀奇。
這個事,終歸是開發商不夠重視造成的,但因為沒有相關的法律明確約定,回遷戶也只能啞巴吃黃連。所以最終途徑,還是應當取消公攤,雖然不能減少房價,但可以引起開發商對於公攤過大的重視,從而讓購房者真正受益。
黨的喉舌新聞媒體,前些日子都長篇累牘對不公的公攤面積進行了措辭強烈的批判拷問,不知為何卻沒了下文?相信黨中央國務院國家領導都有所耳聞,絕不會坐視不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