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律夫人
-
2 # 法門律匠
比較簡單的一個問題,簡要說幾點:
1.醉駕入刑。根據中國刑法第133條之一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應當依法承擔刑事責任,醉駕者的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
2.醉駕者除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外,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及民事責任。就民事責任而言,醉駕者依法應當對自己行為給被害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造成的損害進行賠償;
3.對被害人財物造成損失如何賠償?首先,被害人、醉駕者雙方應當結合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確定雙方的責任比例;其次,核定被害人財物損失的數額,如被害人所需要修車費、拖車費、鑑定費、誤工費等;最後,結合上述損失數額與責任比例,計算醉駕者應當向被害人賠償的具體數額;
4.醉駕者能否走保險理賠途徑。根據交強險及商業保險的有關規定,行為人醉駕導致他人財產損失不屬於交強險的賠償範圍,同樣,也不屬於商業保險的保險理賠範圍;
5.可否協商調解?當然可以,對於此類交通事故可以申請交警部門介入調解,此外雙方自行和解也是可以的,如果雙方就賠償數額無法達成一致,也就只能走訴訟途徑了。
PS:此類只造成財物損失的交通事故,個人認為,從訴訟經濟成本的角度而言,最好還是儘量協調解決,以避免訴累。
首先,你已經涉嫌危險駕駛罪,會被判處拘役,罰款,吊銷駕駛證等。
其次,財物損失按照事故責任認定該怎麼賠償就怎麼賠償。(實際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