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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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學前班小m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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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來去無痕
我從2003年就開始創業。
很悲催的是,到目前也沒有達到自己想要的目標,所以,目前還不是很成功。
用十幾年的經驗來說,如果有20萬,我會去討老婆。
因為有了老婆,就有了家,就有了幸福的港灣,在以後不管是工作還是創業過程中,都不會太冒進。
如果不討老婆,去投資,有可能會成功,就像那些成功者回顧忘事一樣破釜沉舟。但是,客觀的“二八原則”說明,絕大部分人是失敗的。
既然問這個問題,說明自己不是那種意志很堅決的“不成功便成仁”的瘋狂的創業者。
還是還去討個老婆來的實在。
如果再討個像黃光裕老婆杜鵑那樣的老婆,你就是福上加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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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不點喝歌
家裡有20萬的支配資金,首先,我會拿一部分出來投資創業,剩下的才送彩禮討老婆,事業、家庭兩不誤,這才是明智的選擇。
如果我家有二十萬現金
如果我現在是結婚的年齡,或者即將到結婚的年齡,那麼我會選擇留著討老婆!
畢竟投資有風險,而且百善孝為先,萬一投資失敗,媳婦也沒錢取了,父母會怎麼樣的心情?哪個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早點結婚,早點抱孫子!所以我會選擇先結婚,然後在努力賺錢,然後有機會再投資,創業!
如果我離結婚的年齡還早!那麼我估計也沒有這麼多錢的支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