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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深圳劉芳律師

    你好!

    離婚了,配偶對你的法定義務已經沒有了。

    如果你有病是因為家庭生活所累,你在離婚時可以要求對方給你一定的經濟補償。

    但是離婚後,病沒好,還要向前配偶要錢,那就沒有法律依據了。

    如果他從道義上願意幫助你,那是另外的事。

  • 2 # 新疆很美

    婚姻關係一旦解除,原本的夫妻變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離婚後彼此都沒有了任何義務。如果離婚時你要求,他和你離婚必須支付你一定醫療費,或許他為了儘快離婚會同意支付,現在離婚了,機會錯過了,別說要錢,你就是借他都不一定同意。

  • 3 # 山東純爺們

    這種事兒一扯到起訴就忒沒有勁了。本來出於道義或同情,想給你點的話,讓起訴這麼一弄也不想給了。

    甭管什麼事情首先得往好的方面著想。和對方商量著來,確定不支援你的話再甄著,還得要看對方有沒有經濟條件幫你?別動不動就起訴!太生分了。一經官司,有點“熱呼氣”也給整沒了。

  • 4 # 凹地555

    怪不得我一有病我老婆就想盡一切辦法要和我趕快離婚,離婚就沒義務了 我一分錢也沒有要,她也沒說給,我看到了她的自私自利,再想想我之前對她有多好 看著她當時迫不及待離婚的樣子,心寒,就離婚了 ,

  • 5 # 和平987258

    離婚了,在一起是夫妻,離了婚就和人家沒有任何關係了,不是嗎?離婚了在有關係那麼還離婚幹什麼呢?法律為什麼要辦結婚證呢?離了就不受法律保護了。這個真不明白嗎?

  • 6 # 使用者3902057079593

    女人背叛丈夫。大多都會受痛苦與貧窮憂傷之苦。這就是最公平的因果,你離婚拋棄了丈夫,現在有病還他拿錢。你當初離開的時候,是多麼興高采烈。現在向人家要錢治病。是老天爺給你的理由?如若你給他留的有兒有女,他看在孩子的份上,佈施一點也有可能。如若什麼沒留,自留下仇恨與悲傷。你可能做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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