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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腦波交響樂

    對於家庭財產分配,我感覺我外婆說的話非常對:爭著不夠,讓著有餘。

    小時候有一戶人家有三個兒子,從小就關係很好。因為孩子多,家庭困難,老大三十好幾了還沒結婚,當時兩個弟弟也都不結婚,把打工的錢都幫襯了大哥,蓋房子,娶媳婦。後來兩個弟弟結婚,也是弟兄三個人一起幫。

    結婚後,妯娌們也像三個兄弟一個和睦。兄弟三人在外地打工,家裡的農活什麼的,都是三家合在一起幹。誰多誰少,沒有任何怨言。

    上次春節回老家,聽其他老人說,那家的老三在內蒙打工得到了老闆賞識,發了財了,在城裡買了房,把大哥和二哥一家都給弄到城裡去了。

    這樣的 家庭,我相信,如果分財產,絕對不看誰有沒有資格繼承,看的就是誰困難就多分點,誰富裕就少分點。相互為對方著想。

    當然這種情況還是很少的。更多的都是怎麼能從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中,鑽個空子,找個漏洞,多撈一些是一些。

    北京電視臺的第三調解室經常看到北京的拆遷家庭,分了多套住房外帶鉅額的補償款,結果一家人卻鬧起來了矛盾,打起了官司,把家醜搬上了電視臺。

    更有甚如大興某拆遷戶者,因為家庭糾紛,男戶主竟將妻子,妹妹,父母,以及兩個孩子全部殺死。釀成了轟動一時的大興滅門案。鉅額的財產從此如雲煙。

    羅裡吧嗦的說了這麼多,就是想表達一個意思,與人和善,家庭和睦,不要斤斤計較,睚眥必報。家和萬事興,老祖宗說的真好。

    法律只是社會的底線,道德才是行事的高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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