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論:沒有到年終,沒有對年度的績效做出評價,是不知道年終績效獎金的。否則,就是不科學、無激勵性的年度績效評價。
1、傳統的年終績效獎發放模式。
很多企業年終獎的發放模式五花八門,有的固定二個月工資、有的是老闆年底拍拍腦袋、有的是用所謂的年薪制在年度來補差額。所有這些模式都脫離了價值,沒有和價值進行有效匹配,最終的結果要麼是員工不滿意,要麼是公司年終獎發放的錢不能起到應有的激勵作用,增加公司人力成本。
2、建議的年終獎發放模式。
最好的年終獎發放模式是建立企業與員工共贏的合夥人模式,每位員工都是其中某一個或幾個專案的合夥人,年終獎到底多少取決於你作為合夥人創造的價值多少。
對管理者,採用內部合夥人模式(IOP),將管理人員年終獎金的多少與公司年度利潤增量相關聯,將增量拿出一定比例作為年終獎發放,上不封頂。這對於企業沒有任何風險,也不會額外增加企業風險,對於管理層而言,這塊的收入可能是激勵性最強的。
對於基層員工,建議採用專案合夥人模式(POP),只要員工對於該專案有貢獻,那麼就可以參與到該合夥人專案中,並且分享增量紅利。專案合夥人的範圍和應用領域非常靈活,比如可以針對公司成本費用節約建立專案合夥人,也可以針對庫存消耗建立專案合夥人等等。透過這種方式,某位員工可能同時參與好幾個合夥人專案,那麼就很多點來激勵和促進員工努力創造績效。
結論:沒有到年終,沒有對年度的績效做出評價,是不知道年終績效獎金的。否則,就是不科學、無激勵性的年度績效評價。
1、傳統的年終績效獎發放模式。
很多企業年終獎的發放模式五花八門,有的固定二個月工資、有的是老闆年底拍拍腦袋、有的是用所謂的年薪制在年度來補差額。所有這些模式都脫離了價值,沒有和價值進行有效匹配,最終的結果要麼是員工不滿意,要麼是公司年終獎發放的錢不能起到應有的激勵作用,增加公司人力成本。
2、建議的年終獎發放模式。
最好的年終獎發放模式是建立企業與員工共贏的合夥人模式,每位員工都是其中某一個或幾個專案的合夥人,年終獎到底多少取決於你作為合夥人創造的價值多少。
對管理者,採用內部合夥人模式(IOP),將管理人員年終獎金的多少與公司年度利潤增量相關聯,將增量拿出一定比例作為年終獎發放,上不封頂。這對於企業沒有任何風險,也不會額外增加企業風險,對於管理層而言,這塊的收入可能是激勵性最強的。
對於基層員工,建議採用專案合夥人模式(POP),只要員工對於該專案有貢獻,那麼就可以參與到該合夥人專案中,並且分享增量紅利。專案合夥人的範圍和應用領域非常靈活,比如可以針對公司成本費用節約建立專案合夥人,也可以針對庫存消耗建立專案合夥人等等。透過這種方式,某位員工可能同時參與好幾個合夥人專案,那麼就很多點來激勵和促進員工努力創造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