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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083800485934

    東漢女學者班昭為維繫家族順應時代著《女誡》七篇系統地歸列女子的行為綱常,體現夫為妻綱的道理及三從四德,此後該書流入社會,使男尊女卑觀念具體化,廣泛表現在觀念形態及實際生活的各個方面。在封建社會特定的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等客觀社會環境下,起到了維護男人利益與傳承作用。直至近代,隨著啟蒙思想的產生,科學社會的進步,民主主義思想及人權意識的提高,才逐漸打破這一思想禁錮。

    古代:《周易.繫辭上》:“天尊地卑,乾坤定矣,卑高以陳,貴賤位矣......者道成男,坤道成女。”漢班昭《女誡.夫婦》:“夫有再娶之義,婦夫二適之父,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違也......故事夫如妻天,與孝子事父、忠臣事君同也。”《列子.天瑞》:“男女之別,男尊女卑。”

    封建時代多以體力勞動為主,而女性體力一般來略遜於男性,且無權學習知識及參與工作,只能進行輕工業及農活,且不作為女性價值財富,因此維持家庭的運營的責任便自然而然的落到了男性身上,而經濟條件高主導權提高地位就高了,久而久之形成了男尊女卑的意識。

    在現代社會貧困地區男尊女卑的現象依然嚴重。此外,現代的城市女性結婚依然比較守舊多數長輩及女性要求男性有房有財產(以經濟實力裁定男性可依靠程度),以及社會對「全職丈夫」、「全職太太」的支援態度來看,古封建思想尚未根除。從男女青春優劣及男女擇偶的原則判定,男性認貌,女性認財,男性在青春上優勢與女性,這也是導致男性優越感的重要原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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