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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理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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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松鼠大叔一枚
並不是的。
中國國內銷售的重疾險前25種重疾所有保險公司都一樣。這些重疾已經佔到所有重疾發生率的98%以上了。保險公司增加的那些病種基本上發病率都不是很高。但是進行產品成本核算的時候仍然會把這些病種的成本加進去。所以就價效比來說,如果價格差別不大,當然是選擇病種多的,如果價格差別很多,那不妨放棄多病種,先把保額做高點為好。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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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做個回答:重疾保障的病種數量並不是越多越好!
2007年8月1日,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聯合制定了中國首部《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範》,其中包含了6+19=25種疾病,是每家公司的每款重疾保險必須包含的病種。而這25種重疾已經佔到了目前市面上所有重大疾病發生率和理賠率的95%以上。
也就是說25種以外的重疾,其實發病率總共只佔5%,發病機率很低很低,理賠率就更低了。
市面上,有部分保司老是以升級保障病種為噱頭,變相的增加保費。這對我們客戶來說,是很不划算的。重疾的保障應該是要有針對性的。不應該片面的追求保障的疾病數量。
不過,目前市面上的重疾產品,為了降低理賠難度,基本都包含了輕症保險責任,甚至中症保險責任。
輕症保險責任,不是國家法定的,是由各家保險公司自行定義,因此,輕症保障是否包含了高發疾病,這是一個需要著重考慮的點,不容忽視。常見高發輕症如下圖。
當然,如果在保費相同,保障責任相同的情況下,自然選擇病種數量更多的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