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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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哥192725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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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能四點63618937
我覺得!首先把別人治好!然後!把狗活埋了!再然後!狗主坐兩年牢!罰款100000元!才能讓那些自私的人長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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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而立之年不信公知
狗傷人之後,不把狗主人入刑是不可能對不文明養狗的狗主人產生震懾。故意傷人的案件,兇手除了承擔刑事責任,一樣要承擔民事責任。現在的很多狗咬傷人事件中,很多狗主人連傷者的醫療費都不能保證,他連1000塊都拿不出,法院判他賠償1000萬又能怎麼樣?一樣執行不了。所以狗傷人後,狗主人以故意傷害罪入刑是最妥當的,狗就相當於一個工具,狗主人使用工具導致他人受傷,就應該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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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說實話不跟風
規定法律法規要公平公正,規定時間時限其實就是限制人生自由。至於處罰,視後果嚴重程度可酌情處罰,而不是一味的無理取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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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SenorkZ
車撞了人,是司機坐牢還是把車銷燬了?這不是很明顯的事兒嘛。不能因為車撞了人就禁止車上路,也不能因為狗咬了人就不讓人養狗。也不能因為個別中年怨婦搶方向盤就不讓中年婦女大叔上公交。
我們缺的是制度,是管理。
我最支援的一種是:要想養狗的人類,必須向政府部門繳納養狗保證金!一般的小型犬5萬元至10萬元保證金,大型犬10萬元至50萬元保證金,這些保證金保證所養的犬類所出現的任何不利於他人的生活狀況,狗傷人直接罰款50萬元,用於被害人的終生被狗傷害的保障,不能因為一個養狗人的愛好而有可能會損害他人的生活或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