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平常心82010945
-
2 # 桐柏山農
一是他們二人是否領《結婚證》?如果領了,可以認定他們是“婚姻自主”的合法婚姻。
二是如果這個智障女孩和這個男人婚後,表示不願意和這個男人在一起,那麼我們可以認定這個婚姻違背了該女的意願,應該尊重她的婚姻自主,讓她離婚。
三是智障女人也有做妻子、做母親、享受做女人應該享受的一切權利。別人當面是不會、也不敢罵的。如果背後罵,只能說是羨慕嫉妒恨的一種表現。
四是“有肉不吃豆腐”,男人都想娶個好老婆,而能娶個智障的20歲的女人總比打光棍強。
五是如果智障女人懷孕後,應該對胎兒進行健康檢查,發現胎兒有問題時,應引導她進行打胎。
55歲光棍娶20歲智障新娘是不是違背了婚姻自主,我覺得要一分為二的來看待這個問題。
首先,女孩20歲已經到了法定結婚年齡,這個是沒有問題的。
其次,女孩智障,二十歲了也許並不知道自主婚姻,也不知道行周公之禮;作為監護人的父母有義務和責任教她成人;而直接讓她和一個男人結婚、對於一個智障人來講絕對是一種最直接有效方法。
所以,如果智障女孩和這個男人結婚以後還是不願意和他在一起,那麼我們應該尊重她的婚姻自主,讓她離婚;如果他(她)們結婚以後願意在一起,那麼我們同樣應該尊重她的婚姻自主,讓他(她)們在一起。
因為,一個智障女孩,也許只有和一個男人在一起了才知道要怎樣自主婚姻,才明白自己真正的需求,才能夠真正實現婚姻自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