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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阿飛精品影集

    你們這是屬於經濟糾紛,經濟糾紛屬於民事案件,只有去法院起訴,帶上你們籤的借款憑證,還有對方的身份資訊去法院起訴,法院受理後感覺你提供的證據可以就會判他還錢,如果他不還就會成老賴,坐飛機高鐵都會有限制,最後要是還不還法院就會強制執行他名下的財產,如果他名下沒有財產那就只有認倒黴了。

  • 2 # SUNBZ555

    這種情況很多,第一步起訴,走到強執程式剩餘的工作就是看被告有沒有資產,能不能找到被告,如果都沒有那就沒辦法了,只有吸取教訓。

  • 3 # Jack行走於職場

    第一,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會立案偵察。如果被涉及的人較多,可以把這些人約同到一起維權。

    第二,如果有借據、證據,在報警的同時,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老闆逃了話,法院的傳票一般送不到本人手上,法院會將開庭資訊登報公示,審判時更簡單,法院初步調查後,會作出被告“缺席審判”的判罰。判決結果是你肯定“贏”。

    第四,拿到判決書後,你自己也要去調查老闆是不是有財產,有的話就提供給法院執行局,這樣會增加你的案件執行成功率。

    第五,如對方沒有財產可以執行,你的案件會進入“案件執行中止”階段,如若再發現對方有財產,可以申請繼續執行。

    第六,如果對方一直翻不了身,確實沒有財產可供執行,那你就只有自認倒黴了。

  • 4 # 光哥漂泊記

    我認為1.走法律途徑,去起訴他;2.看能不能聯絡上他的家人,叫他家裡人聯絡他;3.在各家媒體對他進行曝光,逼他自己現形;4.去銀行講明原因,凍結他的資產;5.去他逃往的地方追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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