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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微觀見真章

    這個得看具體你朋友用什麼理由跟你借的這筆錢

    基本這二種情況比較常見

    第一種:你朋友說口頭承諾你,把錢借走瞭然後沒有寫借條。現在不承認有過借錢,那麼這種行為就是屬於詐騙,就是刑事案件,只要把你借錢轉賬記錄還有自己的身份證影印件帶去給警察局就可以了,然後錄完整個事情的過程就可以回家等訊息。

    第二種:你朋友是借走你的錢。給你寫了借條約定了日期,然後開始還了幾次錢,中途不還錢了,那麼這種是民事訴訟案件!你可以帶上他借錢的借條以及他的身份證去找法院申請起訴。案件受理之後,然後法院會通知他來,如果他不來最後法院會強制執行!錢會每個月從他的銀行卡里扣給你!【借條日期是不能超過二年,過了二年就法院不受理了】

    建議以後借錢最好事先把對方身份證影印件列印一份,日期最好在半年內就全部還完,因為一般借錢超過半年基本都是還不了,本身好心幫助別人一把,結果最後被騙,這是最鬧心的。【我之前就處理過這樣的情況】

  • 2 # 防詐騙大全

    雖然最終要找律師確定,但我也說說我的看法

    按照結果來判定,如果你朋友積極還款,不失聯絡不跑路,併力所能及的還款,肯定是民事經濟糾紛 。反之你懂的

    另外,如果借款方惡意要高利息,也不要害怕,在36%內還就行,不要怕起訴或恐嚇

    詐騙定義其實很靈活,畢竟人是活的,規則要遵守!

  • 3 # 加油前行

    民事經濟糾紛 具體涉及 不涉及 你所說的 借錢變詐騙 得提交相關證據證明檔案 文字材料 和語音材料 資料證據越多 你要的證據鏈越充分 對你越有利

  • 4 # 老林子28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隱瞞真象等手段,騙取較大數額公私財物的行為。借錢變詐騙,關鍵是要看犯罪嫌疑人在主觀上,是否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客觀上是否虛構了事實,受害人信以為真,“自願"地交出財物給犯罪嫌疑人。如犯罪嫌疑人把假貨說成真貨,受害人信以為真,從而上當受騙。

    題中沒說明具體案情,應根據具體案情,來認定借款還是詐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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