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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4307093039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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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未雨綢繆180973058
千萬不要隨隨便便的說一聲,走法律程式。法律是給遵紀守法的人訂的,那些欠錢不還,不接電話的老懶,是不會將法律當回事的,法律對他們無用,不然,他早將錢還你了。
他們知道,借錢不還與貪汙犯罪是兩種性質,借錢不還屬民事糾紛,是判不了刑的。以前,我交了個異地朋友,他要搞感光材料批發,借我10萬,講妥1年。後兩年都未要回耒,就耍懶,並說要錢沒有,要血有一盆。我到他當地法院起訴,還交了八千起訴費。開庭應訴,有時他都不到庭。雖說判我勝,但還是不還。我又交了四千,要求法院強制執行。將他扣壓兩個月,是我拖不了,主動放棄了,完事!判決書成了“政治白條”。至今我都不想提起。
如果我們生活中,確實遇到了這樣的人,切記我們不能做違法的事,搞什麼武力討債,因為我們是懂法的人。儘量協商要吧,還可以委託中間調解人。如果真的要用法律,起訴之前一定要做好“保全"。背地裡查清他在哪兒有存款,哪有“動產”,告訴法院,否則,就算你最後贏了,也執行不了什麼錢財。
還是怪我們考慮不周吧,錯誤的地方,遇到了錯誤的人,辦了錯誤的事。
堂兄搞建築,我做鋼筋,,,,在當年堂兄面臨資金缺沒有材料停工,找我借五萬,,,?十多年了我雖要資金,問他是否忘了還我,他說借條我誤借條不在了,堂兄學叫管理點把錢分兩次叫管理員送來的,我說你決定把工程借伎混一起了,堂哥你多回憶個月後回答我,管理人員負責工程借伎記帳,我問管理員回答我,只要老闆在外借款.自己親手接收的都還了,你的是我不清楚你要給老闆面談,借你的老闆會親手還你,我只管工地上的生活借伎,一晃兩年多了,老闆不見面,外省度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