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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岸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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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心訴閣
文物回收,無外乎以下幾種方法
一,行政命令。新中國成立後,國家領導人對文物非常重視,故宮博物院建立後,中央向全國發布了“徵收文物的行政命令”,就是號召大家,特別是國家體制單位,發現或收藏有國家重要文物的一律上交國家,周恩來總理為將散落地方的文物收歸中央,不止一次的簽發過“徵收文物”的行政檔案
二,國家財政撥款收購。在上世紀那種大動盪的混亂年代,中國許多珍貴文物散落到私人的手中有國內的但大多是國外的,所以,國家要收回這些文物只能透過拿錢買回或者給一筆獎勵金。
這種情況,一般都是在拍賣場所、古董店、個人收藏家等等地方買到。
三,個人捐贈。愛華人士、一些大的收藏家等,他們將自己收藏的捐贈給予國家博物館,或者是他們在一些拍賣場所發現國家珍貴文物然後自己出資買下後捐贈給國家的。
四,以國家或組織名義捐贈的。西方那些小不點的國家在18、9世紀對中國文物大放肆的掠奪,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進入21 世紀,中國愈發強大,有些小國或是良心不安或是為討好我過而將一些文物給捐贈出來。
1、透過政府釋出徵集文物的行政命令來收集。
2、從一些單位、古玩店、拍賣公司和個人家裡購買收集。
3、透過一些家有收藏的個人的捐贈收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