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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屆全中國人大代表、《紅高粱》《獵狐》的編劇趙冬苓釋出文章《關於建立汙點藝人使用和懲誡機制的建議案》,網友表示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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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世紀新人lm

    可行。汙點藝人懲戒是小,社會風氣影響是大。

    向左?向右?人生路何往?困惑和迷茫,是青少年的常態和必然。此時,正確的引導至關重要。

    藝人,是媒體的焦點,關注度和模仿度較高。他們的一言一行往往成為社會的焦點,影響著社會風氣、塑造著很多人特別是青少年的言行。藝人的一言一行,不是他們自己的私事,是屬於全社會的公共行為。所以價值的標準和導向,必須要明確而堅決。

    青少年是秧苗,需要我們用心呵護和培育。

    有價值導向,也要有相應的獎懲,否則毫無力度、形同虛設,造成價值標準的空洞化和虛無感。而隨著大資料和人工智慧等技術的進步和成熟、自媒體的蔚然成風,對藝人的懲戒,就更有根據和力度。這樣藝人的言行就更容易接受社會的監督和檢驗。對他們的懲戒,也更有依託和依據。有資料、有影象,基本不會冤枉人,也能更大程度地避免錯怪人。相反,假醜惡、負能量,也將無處遁形和隱藏。

    感謝新時代,感謝新世紀,讓汙點藝人的懲戒機制更靠譜、更可行!

    願每一位青少年,都能成為太陽,點燃自己的生命之火,照耀神州大地,溫暖人間萬物。必須正能量!

  • 2 # 福寶A

    堅決支援中國人大代表建議藝人汙點懲治機制,並把這些藝人的汙點公佈於眾,以儆效尤,還國家藝人天地的一方淨土。

    大家都清楚,近年來,藝人在國內的成就是有目共睹,不可否認。但是,隨著西方文化在中國傳統文化領域的不斷滲透,導致某些藝人對中國傳統文化美德不知所蹤,更不知所云。再加上平時學習不到位,其對國家倡導的“三觀”領悟不深或者領悟不到,有悖中國傳統文化美德的傳承與宣傳,更有甚者,其接把西方文化照搬進來,以及西方文化理念作為藝術指導,真正傷害當代青少年和影響下一代青少年的愛國情懷與民族意識,對國家倡導正能量,其實是起了推波助瀾的副作用。

    誠然,藝人是祖國文藝文化的傳播者與耕耘者,他們代表的是國家政策導向,國家利益;民族文化及民族利益,是全中國人民的楷模。正如中國有一句名言說的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就是中國近年來藝人的真實寫照。比如某些藝人吸毒,某些藝人道德操守缺失,某些藝人低階趣味嚴重,某些藝人身在國內大撈特撈同胞血漢錢,轉身捐助數額龐大甚至過億現金於國外,而且不是中國國籍,大家看,這跟漢奸行為有何區別,甚至比國外在華人士有過而無不及,其行為確實惡劣,為廣大中國人所不恥。

    現今,人大代表提議國家要嚴厲懲治有汙點的藝人是必要的,是功在社會,利在國家。

  • 3 # 龍岡居士

    世界上,任何事情如果做錯了,必須承擔後果,這是天經地義的。否則,這個社會就沒有了公平與公正,天地間就沒有了正氣,人類也就沒有了未來。這是法制社會(即使在封建社會也一樣)的必然。

    明星,作為一名公眾人物,一言一行都受到社會大眾的關注,特別是對於不諳世事的年輕人來說,更具有引導性的作用,而且作用特巨大。這是資訊時代的一大特徵。如果,有了汙點的明星依然大行其道,不能懲戒,那就等於認同了他(她)們的做法,將會敗壞社會風氣,扭曲人類的三觀,更具危害的是明星具有風向標的作用,是流行的代名詞,會把年輕一代帶向災難的深淵。

    過去,為什麼人們看不起戲子,就是因為他們的某些行為被社會看不起。今天,完全顛倒了,明星那些靚麗的外表與各種包裝被社會上的各類人群所崇拜,特別是年輕人,這是社會發展的一種現象。它給人們的感觀帶來娛樂和刺激的同時,產生了巨大的經濟效應,兩者結合,便有了巨大的驅動力,一旦沒有了剎車的制動,就會給社會產生無比的衝擊與破壞,後果將不堪設想。

    明星,作為公眾追尋的目標,一言一行,為人垂範,必須合規合法,更應品德高尚,德藝雙馨,像老一輩藝術家那樣,多做一些對人民有益的事,多宣傳一些對國家有益的東西,多呈現一些對民族未來有用的作品,而非追名逐利,見利忘義。

    今天,對於明星的特殊地位與作用,以及產生的巨大的社會後果,我必須高度重視,應有懲戒機制,你說呢。

  • 4 # 渝捷

    非常贊同趙冬苓代表的這個建議。建立汙點藝人懲戒制,不僅是一種治病救人的態度,也是對藝人們的一種行為約束,不然文藝圈影視界真的不知道要亂到什麼成度,道德底線會喪失到何地步,給社會會帶來什麼惡果,對少年兒童心理會產生什麼不健康因素!

    話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現在很多藝人已經丟失了一個做人的基本人性和演員就是為社會為工農大眾服務的這條根本原則,以撈錢為目的,崇尚腐化,吸毒賣淫,辱國賣身,偷稅漏稅,當面一套背後一套,他們這些行動,已經給國家給社會造成了嚴重後果,女藝人成了高階妓女的代名詞,男藝人男導演成了嫖客的代名詞,已經到了如此這般的影視演藝圈,如果再不及時整頓,社會主義的文化傳播陣地將會毀在他們這些人的手裡,這不是危言聳聽。

    蛀蟲可以毀掉棟樑,蟻穴可是毀掉大堤,無德無恥的行為不可以毀掉人們的思想嗎?!藝人是傳播正能量的一種社會職業,一旦喪失了這種社會職能,就不配再從事這項職業。

    趙冬苓代表的提議非常及時,非常擁護和支援!

  • 5 # 巫山雲

    人大代表編劇趙冬芩的《關於建立汙點藝人使用和懲戒機制的建議案》,非常好,也切實可行。

    影視娛樂業這些年可以說是亂象從生,醜聞迭出。偷稅漏稅、出軌濫交、吸毒、醉駕等等,即違法亂紀又傷風敗俗。這些明星偶像,拿著高得離譜的收入,擁有眾多粉絲,沒有起到良好的示範作用,負面影響極大。

    娛樂產業龐大,從業者眾多,素質參差不齊。隔三差五就會出一個毀三觀的醜聞。而對這些汙點藝人,行業沒有明確的懲罰,做法都是封殺。可汙點有大小,一刀切的做法太過簡單粗暴,它不公平和公正,缺乏人性化。

    拿黃海波來說,他犯的錯誤乖濫交、吸毒、偷稅等相比,輕微多了,五年時間了,應該給他機會,不能一棍子打死。可在沒有相關行業規則的情況下,誰也不敢用,因為吃不準該用不該用。

    按照趙冬苓提出來的對汙點藝人的使用和懲戒機制,它不但可行,也是迫切需要的。

    這份提案,對從業人員的行為是一種引導、規範和約束,填補了法律法規和社會道德規範下力所不及的影視娛樂圈的行業空白。做到有章可循,破壞規則者按行業規則去懲戒。行有行規,它更客觀也更合理,是影視娛樂業自我約束和自我管理的必要措施。

  • 6 # 馬躍天山

    我認為,如果是“叛國投敵”、“殺人放火”、“嚴重偷稅漏稅”、“嚴重敗壞公眾形象”的行為,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嚴懲;一般錯誤要給人改過自新的機會,要給人出路,不要一棍子打死。

  • 7 # 是海納百川

    公眾人物就要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你給大眾傳遞什麼樣的人生觀,價值觀。社會需要正能量,不需要為了名和利岀賣靈魂的人。

  • 8 # 對自己狠點錯不了

    這個完全可以

    國民已經實施徵信制度

    有汙點不僅本人受罰

    子女親人都會受牽連

    從而促使國民強化責任意識

    震懾那些沒有規則意識和社會意識的現象

    對這些藝人

    也應當建立汙點懲罰制度

    樹立良好的社會示範效應

  • 9 # 陽光大哥15

    建立懲戒汙點機制,不能只限於藝人,應該針對所有人。包括工人,農民,各行業各系系統,機關事企業等的每一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只有這樣,既能彰顯公平正義,又能形成人人愛國家,愛人民,遵紀守法,自覺進行思想自我改造,愛崗敬業,盡職盡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打造一個高效和諧的社會。

  • 10 # 朵金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你是藝人,也得守法!世界之大,你任意逍遙,像魚兒得了水一樣,那還行!中國有句俗話。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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