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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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敬財v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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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茹聊科技
1,影響能力不同。手機是一個人玩。電視是一群人在看,假如在廣場在公共場合,一個事件單次影響範圍大。
2,電視在過去的意識中,它是傳媒中心,怎能隨意讓無資質的個體或者企業把握了?雖然現在新媒體,直播帶貨,短視訊媒體興起。但那種電視為媒體中心意識在很多人意識中,仍舊沒變,而且隨著智慧電視的普及,反而有崛起之勢。
4,最後就是智慧電視圈裡的人和廠商,本身不夠開放,不夠擁抱變化,以自我硬體為中心,就怕被瓜分利益,不願意共享,排斥應用和開發者。
5,其實在1314年還是湧現了大量的應用和開發者,只不過後面90%都倒下了了,真相就是電視不是手機,互動,社交,內容都是瓶頸,賺不到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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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聰聰De那年
很榮幸回答您的問題!
不管是手機和電視應用都有自己的稽核標準,針對現在的電視應用市場應用層出不窮,政策上來說,電視臺(屏)播放內容的管理是歸廣電所有!前期廣電下發了下架電視應用app的公告,因為第三方應用已經嚴重影響了廣電利益!
電視應用稽核標準,會通過5個緯度進行稽核:
1.電視應用ui設計:介面需要適配電視解析度,且全屏無拉伸重疊問題;
2.使用者體驗方面:操作方便,字型適合TV,使用過程中不會出現卡頓現象;
3.操控方面:遙控器要完美適配,或空鼠️操作應用!
4.內建廣告方面:不含廣告或廣告極少,不能帶有少兒不宜,賭博,損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廣告!
5.功能和效能方面:操作響應速度快,不超過10秒,功能有特色,和同類應用相比有突出功能!
是我的回答,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詳詢廣辦髮網字(2011)181號檔案
181號文規定,“每臺電視機中只能植入一個網際網路電視機客戶端,一個客戶端中只能嵌入一個網際網路電視整合平臺的地址;網際網路電視整合平臺和與其相對應的網際網路電視機客戶端必須是完全繫結的關係;平臺對植入電視機中的客戶端的控制與管理要具有唯一性。”
按照181號文要求,網際網路電視整合平臺不能與設立在公共網際網路上的網站進行相互連結,不能將公共網際網路上的內容直接提供給使用者。同樣,網際網路電視內容服務平臺不能與設立在公共網際網路上的網站進行相互連結。另外,按照上述規範,廣電總局對所有網際網路電視機客戶端實行統一編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