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四十多歲,在外打工,大兒子已婚生子,小兒子十四歲,八年級,一直有爺爺奶奶在老家扶養。丈夫車禍去世,社保賠7萬,賠償金13萬,共20萬。保險公司賠付三十萬,共計六十二萬,請問這些錢怎麼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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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山野村夫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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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泰山木32140178
一、賠償金分配係數:
配偶與未成年小兒2人每人係數1.2;
父母2人係數1.0;大兒1人成年分家生活0.6;
二、社保賠償金1/2的3.5萬直接分給妻子;喪葬費用支出0.5萬,這4萬不參與計算係數分配。
三、計算係數值:58÷5=11.6萬
四、分配明細:
妻子 11.6×1.2+3.5=17.42萬,
小兒 11.6×1.2=13.92萬,
父親 11.6×1.0=11.6萬,
母親 11.6×1.0=11.6萬,
大兒 11.6×0.6=6.96萬,
加上喪葬費用0.5萬,共計62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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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淮北日月升
車禍的賠償金,大體上有這樣一些專案:
1、喪葬費;
2、處理喪葬事宜誤工費;
3、死亡賠償金;
4、被扶養人生活費;
5、精神損害賠償金。
具體分配的時候,一般是按這樣的原則:
a、喪葬費+處理喪葬事宜誤工費,一般用於喪葬事宜無需分配。
b、被扶養人生活費,用於死者必須撫養的,沒有其他收入的近親屬(父母配偶和子女),誰符合條件就給誰,其他人不參加分配。
c、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有死者的近親屬,一般是父母、配偶和子女平均分配。
我的回答是:
你丈夫去世前留下遺囑的,應該按照《遺囑》進行分配。
你丈夫去世前沒留下遺囑的,應該按照《繼承法》第十條進行分配。
《繼承法》第十條明確規定,繼承順序分為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根據你描述不存在第二繼承順序,也就是說這62萬賠償款,應由你、你公婆和你的兩個兒子5人共同繼承,每人可分得12.4萬元。
在分配時由你們5人協商,協商時以人平12.4萬元為基礎,以互諒互讓為原則。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作出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