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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五行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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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吃肉肉123
戀愛之中談戀愛送的東西,吃的喝的,消費用的東西,也沒有什麼可計較的,如果是太貴重的,看雙方意思,如果是我,不會要的,如果分手,不管是他給我買的,還是我給他買的,關於他的任何東西,能退的退,能扔的扔,留著自尋煩惱,最討厭那種,談戀愛分手,說女的花錢多,那當時你幹什麼呢,不愛了,一句話,把女的說的什麼都不是,我覺得談戀愛,分手送的東西,看雙方意思,退不退,也是看雙方的意思,誰和誰的性格也不一樣,不是當事人,誰也不知道,他們的故事
這是什麼混蛋問題?什麼叫不當得利?那送禮的那方是不是惡意行賄?
既然是談戀愛,那肯定雙方都是有好感的,為了表達自己對對方的愛慕之情,送禮物給對方。你是希望對方接受還是不接受?
不接受,說明對方覺得你們的關係還沒到接受禮物這個程度,你送不出去難過吧?
接受了,你TM又整出來一個不當得利,我還說你送禮的目的不純呢!
我知道,如果將來分手了,你一定覺得虧大了,當初不該送對方禮物。我就想說你這樣的二百四十九配談戀愛嗎?配找物件嗎?
如果你真會算計,當初就不要送禮物,你送禮物的目的是什麼?討好對方?想跟對方啪啪?要是目的沒達到就覺得對方不當得利了?說明你只想佔便宜不能吃一點虧!說得實在點,釣魚你都不想用魚餌,萬一魚把魚餌吃了又沒掉上來那豈不是虧大發了!這種患得患失的人,只適合孤獨終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