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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胖胖的驗光師

    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分為:為自己打工與為別人打工兩點來說,

    為別人打工,公司有規定的工作時間,工作制度,業績考核等,

    那麼自己的目標,當然是把這些份內事都做好,

    工作時間有人8小時,有人10小時,也有人12小時,也有人還需要加班,

    不過,既然你接受了這份工作,就應該坦然接受這些工作時間,不然你可以跳槽,

    個人認為,不要讓工作佔據自己的全部生活,

    應當適當放鬆,

    多與朋友同事交流,多參加公司活動,社會活動,家庭聚會,親子活動等,以緩解內心壓力。

    未婚者,則可談個戀愛,工作之餘發展自己的愛好,感受生活的美好。

    為自己打工,稱為創業者。

    站在這個立場,可以說工作基本是自己的全部,

    你想成功,

    就必須用更多的時間去投入,

    這裡已經沒有什麼8小時,10小時工作制,

    有可能每天從早8:00工作到晚上12:00…

    沒有周六週日,沒有五一,沒有聖誕元旦,

    如果做門店生意,只有淡季與旺季之分,

    淡季你可以輕鬆些,旺季就忙得像汪一樣…

    創業者的心理壓力,相比起來更大一些,

    要考慮的事情很多。

    最難能可貴的,自然是:朝著目標堅持下去!

    必有所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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