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迷你小創意
-
2 # 張正浪2
我出生在物質條件相對匱乏的年代,那時候家長既沒有多餘的錢,也沒有閒情逸致來辦這個事情,還有一個不可忽略的理由,即那個時候大夥都是多子女家庭,兒童節買禮物,即便不把爸爸媽媽的腰包都掏空,也會讓他們感到為難的。
言歸正傳,給孩子們的禮物,現時代不僅有可能,也是有必要,有意義的一個事情。對於較小的孩子,比如說幼兒園及小學低年級的,還是以"玩"的禮物為主,比如毛絨玩具、樂高積木、還有跟上影視作品潮流的各種玩物。既能滿足孩子愛玩耍的心理,也能開發智力,融洽感情。大些的孩子,比如小學高年級,以至初中一二年級的孩子,大都應該以學習、生活用品,如圖書、學習用品等。也可以拓展思路,比如攜帶孩子去遠足,遊覽觀光等。以"學"為主,兼顧孩子的生理特點,增加禮物的趣味性、吸引力。
當然,也不是越是"高大上"的禮物,才是更好的選擇,防止出現盲目攀比等不好風氣。還有,禮物既要有物質價值,亦有精神激勵和文化品位,從小培養孩子的健康向上的情趣和習性。
我個人感覺送什麼禮物都沒有父母陪伴在孩子身邊好。由於我們家長長期在外不能陪伴孩子成長 在他的內心裡他是孤獨的。一般的留守兒童都和爺爺奶奶待在一起,因為爺爺奶奶的年邁,一般孩子都不願意把自己內心的想法講出來。所以,他們把所有的事情壓在心裡,因為沒有人願意聽他們去訴說。他們孤獨的做著所有的事情,上學、做飯、玩耍。都是自己一個人。所以在他們心目中最大的禮物還是希望父母能陪在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