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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要住在沒見過的親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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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是李明皇

    讓人喜歡或不討厭的3個最有效的秘訣

    估計題主是個異地讀書或打工的,所以要借住沒見過的親戚家?如果是的話,倒可以提3個建議(也算是秘訣)供參考。

    第一是,一見面寒暄畢,你就數30張毛爺爺給親戚:“恩,這個嘛……是我這個月的生活費,其他有不夠的您儘管說、再從我這拿!”——敢保證,親戚立馬眉花眼笑接納你。

    呵呵,開個玩笑。不過言歸正傳,你要長住人家,該付的錢(房租伙食費之類)是應該先考慮清楚、和人家交代清楚的,除非主人不在乎又真心不要——那你算撿到了,恭喜!

    第二是嘴甜手勤。嘴甜就不說了,手勤就是做到課餘/工餘去力所能及的幫主人做點事,不要一回去就悶到自己屋頭、到吃飯了還要人請。那樣的話估計住不到多久別人就在心頭不安逸嘴頭悄悄開罵了。當然,如果這家人大大的要倚靠或仰仗你家,你就可以放肆玩大少爺/大小姐脾氣。

    第三是,幹你自己該乾的正事。讀書就好生讀,打工就好生打,讓主人感覺得到這位客人是帶正能量的——我想這世上任何人都願意和這種人交往,而不願或拒絕/討厭和帶負能量的人交往。要是主人家有小孩的話,Ta還怕被你影響壞嘞。

    好啦。以上是三個秘訣。做到這三樣,我敢說主人即使不非常喜歡你,也肯定不會討厭你。

    其他的就靠你隨機應變,在實踐中去總結、提升咯。

    最後祝你:成為一個情商高而討人喜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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