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古諺悟人

    首先我比較大男子主義

    兩個人分開了,共同欠信用卡的錢我不會要求前物件去一起還錢。

    1.不好意思去拿這個錢。

    2.覺得既然是共同欠的,肯定共同使用了這筆錢。

    3.對方和自己在一起這麼久,沒有結果,大家都浪費了時間青春,但是女孩子的青春真的很短。

    只是站在個人角度看待,如有意見,只是我們的立場角度不同!

  • 2 # 笑看人生53441283946

    首先,你們雙方同居期間發生的債務往來不受法律保護,現在新(婚姻法)都有明確規定。

    (婚姻法)第六條:男女雙方必須要達到結婚基本年齡,男22週歲,女20週歲。符合條件到婚姻登記機關民政局領取結婚證,只有領取結婚證才能成為法律上的合法夫妻。

    關於你們的信貸6000元債務,銀行只認用誰的居民身份證貸款,應當由誰歸還,至於你們兩人怎麼還款,由你們兩人協商,如果為了區區6000元打官司,還不夠支付律師訴訟費。

    我建議找雙方信得過的朋友出面調解,本著戀人做不成畢竟還是好朋友,不要為了這點錢傷了感情,雙方得不償失。

  • 3 # 真心的520

    我先問一下是誰的信用卡?

    如果是男的信用卡,那就老老實實自己還唄,你女朋友把身體和心都給你了,你花點錢也是應該的。

    如果是女的信用卡,那你可以要求男方還一部分錢,不用自己全部承擔。

    這種事情,有時候不好說,只能是順其自然,誰讓你們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如何評價主持人撒貝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