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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財經札記

    銀行的定期存款3年期被改成三個月?

    是存的時候存了三年,過了一段時間看被改成三個月了;

    還是存的時候和工作人員說存三年,存單給你後沒注意看過段時間後看存的是三個月呢?

    根據我的看法,即使有錯存的情況存在,也只可能發生在初次存款的時候。

    對於已經生效的存單,哪些要素可以更改呢?

    除了部分銀行的大額存單產品可以轉讓意外,傳統的銀行定期存單可支援的有:到期自動轉存、部分提前支取、提前支取、通兌標誌的修改,存期、到期日、戶名都是不可修改項。即使可修改或者其他特殊交易,也需要本人親自辦理才行。

    那如果是開戶時存錯期限該如何確定和追責呢?

    客戶辦理銀行定期存款,在櫃面受理階段是需要填寫業務單據的:個人姓名、性別、身份證件型別、證件號碼、存款種類、存款期限、支取條件、到期是否轉存等要素。

    尤其是存款金額及存期,是非常重要的,銀行辦結回單和業務受理單是要作為銀行傳票做賬的,兩者必須匹配。事後監督系統也會對每個櫃員的業務傳票進行檢查,如果沒有檢查出問題,銀行工作人員沒有電話找到你,只能說明你在存款時寫的就是三個月。

    如果調閱了當時的業務受理單底單,確認了是銀行方面出錯,將三年期限誤存了三個月,那銀行工作人員是有工作失誤的。作為銀行網點應該為這個錯誤負責,在你發現日形成的利息損失銀行方有責任全額賠付給你。

    以前也出現過這種情況,當時的櫃員還在網點上班,所以和客戶協商後,櫃員自掏腰包賠償了幾千塊的利息損失。

    如果銀行方面不承認錯誤,不願意賠償損失,你大可去銀行上級主管部門投訴;或者直接投訴到當地的人民銀行,在絕對事實面前,是不容抵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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