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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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有聲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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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俗擇
若是在現任和前任之間選擇的話,沒這個必要
當初選擇離開時,多麼的毅然決然。
成年人的戀愛從來都不是過家家,前任既然已是前任,那還何必再來糾纏呢?
何況還是在對方有物件的情況下,這麼做良心不痛嗎?
成年人了,有了自己選擇的權利,相應的也要承擔自己選擇帶來的結果。
分手已成事實,在分手之前就應該考慮清楚,而不是如過家家一般草率的做決定。
如果是被分手的一方,來求複合。那麼請善待ta,和ta說明之前在一起時ta犯了那些不可容忍的錯,從而導致分手。
然後請帶著尊重彼此的心意,主動斷聯絡,一來是給上一段感情畫個句號,二來也是對現任最起碼的尊重。
如果是主動分手的那一方來要求複合,善良又不失禮貌的做法是,刪掉聯絡方式,告知ta,雙方感情已經再無可能,還望對方珍惜當下。
共勉!
好馬不吃回頭草這句話肯定有來有據的。
既然感情那些感情都已經成為過去式了就讓他過去吧,何必在惹來一身的不舒服呢,再見面不尷尬嗎。
感情的結束又代表著新的感情新的生活的開始,你應該尋找新的生活,新的朋友,以前的回憶留在心裡。誰都有過去,那不代表留戀過去。
所以還是不要選了,新路很多,去尋找屬於自己的新生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