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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穩評說說

    這個問題已經過時了,在合夥人時代的今天,應該作為一條警世名言,遠重於問題的份量。 無數經營案例告訴我們:好朋友定義很廣,好朋友合夥很多,好朋友生意很好。這句名言主要從三個方面警醒世人:觀念、規則、柔斷都不影響做好朋友,但影響做生意,甚至水火不容。 第一,觀念不同的人不宜合夥。雖然都是好朋友,但對生意的理解和追求各不相同,有的有鴻圖之志,有的小進則滿小進則安,有的先舍後得,有的只得不捨,觀念理念想法目標相差甚遠,甚至走著走著就會分道揚鑣、背道而馳,道不同不相為謀,不要合夥做生意。 第二,規則不搭的人不宜合夥。出來混是講道道的,這個道便是規則。好朋友合夥往往義氣用事,忽視了諸如法定股份制條款、承諾若干規定、約定俗成的經營規矩等等,一開始就誤入了人治的誤區,觸犯了“等出了問題再對照問題定規矩”的人際關係大忌,於是定規矩的過程成為找茬子的過程,你有你的規定,我有我的規矩,不歡而散算是輕的,嚴重的會反目為仇。 第三,主次不分的人不宜合夥。兩個人以上合夥就要有一個唱主角,其他人唱配角搭檔意識,共同演好一臺經營大戲。但從一些失敗的經營案例中不難中發現,合夥人要不都想掌權,要不都不想當家,特別是重大決策時,要不都要管,要不都不管,錯失良機、坐失良機,讓機會白白地從身邊溜走了,好朋友自然悔不當初。 謝閱 互助 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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