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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玫瑰戰場

    以前我會堅定的說:離婚。

    現在,我會說,看情況看程度。

    如果情況是:1.在你們婚姻存續期又沒有孩子,對方是習慣性出軌之類的,

    而且不是停留在淺層次,而是已經發展到肉身出軌伴隨靈魂交流(和第三者已經是兩層交流以上了),

    堅決果斷去離婚。

    2.即便有孩子,也是堅決離婚,不過請收集證據。

    因為這種傷害,你會銘記一生,對孩子的傷害也不小。

    情況3.

    有孩子,但對方只是停留在表面(語言曖昧,和別的人勾三搭四,或者心裡有想法但沒有實際行動),建議採取激烈的手段,嚴懲不貸,堅決去“斬草除根”,殺伐果斷,不敢有第二次。也可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表明自己的立場和態度,絕不姑息。

    如果近期或者之前有矛盾,要反思一下,婚姻出了問題。尤其是對方突然變化大時,但如果歷來如此,就是遇人不淑了。

    情況4.

    沒孩子,和別人搞曖昧的,有問題說問題,出去和別人搞一腿,這種人留著幹嘛呢。

    以上乃個人建議,生活較複雜,實際情況也更不同,不過大原則就是:

    婚姻有問題可以商量、探討,品行問題絕不姑息,有事說事,婚內實質性出軌不可原諒,害了原來的家庭,不明真相的還害了另外一個人。

    婚姻內有界限,有尺度,有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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