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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來看世界呀

    人類嘗試過的高臺跳水記錄是60米左右,300米高臺跳水,除了不要命的沒人敢幹,因為那個高度跳水和跳在石板上沒什麼區別,結果都是粉身碎骨。

    水是很好的緩衝物質,在開放的環境中不太高的地方跳入水中,只要會游泳問題不大,但壞就壞在水對物體對物體減速太快了,子彈射出的速度那麼快,都很少有能在水中穿行2米的,這是有人專門做過實驗的,一般的小型槍支的子彈,在水中距離1米甚至都起不到作用了。這還是在子彈外形流線型、初速度那麼大的情況下。水的阻力比空氣大的多。

    人體體積那麼大,體型又不是子彈那種流線型外形,減速更快,根據動量守恆定律,減速所用的時間越短,短時間內就相當於受到更大的力的作用,人體肌肉和骨頭雖然都有一定的韌性,可以承受超越人體力量的衝擊,但經過計算,300米高度自由落體運動,下落所需時間約8秒(H=1/2gt*2),到水面後速度達到80米每秒(gt),水中減速時間按0.5秒算(實際減速時間可能更低),人體重按70公斤算(mv=Ft),入水後的衝擊力10000N,超過人體結構的承受能力。

    即便有幸骨頭沒被折斷,巨大的衝擊也會使人腦震盪暈厥,或者以其他方式暈厥,在水裡暈厥那可就要了親命了。不過其他的緩衝方式可以,比如高空彈跳,比如在空中張開多層彈性好的網,將人減速的過程儘可能地延長,單位時間內受到的力的作用就更小一些。

  • 2 # 煮一壺好茶品春秋

    這個,很多人都沒有試過跳水,不明白什麼感受。但有一點,我們可以測試從高空墜下水中的感受。用一個桶,裝滿水,用手掌用力的拍水。是不是速度越快,力量越大,拍到水面的感覺,就越像硬物,甚至地面? 從300高處落下水面,也是同樣的道理。300米的加速度和重力牽引,大致上是要超過人體承受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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