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講按正常處理方法即可。
首先,能夠阻止儘量阻止,如果已經發生,找到出事的兩個孩子瞭解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這事教師的基本本職工作,作為一個合格的教師必須做。
第二步,通知雙方家長到學校接孩子,在保證雙方家長心平氣和的情況下,三方在一起陳述孩子發生衝突原因,同時拿出校方決定,無論給不給涉事孩子處分,這一步是必須有的,這事站在校方的角度拿出最終對孩子的決定。
第三步,根據事情發生實際情況,給雙方家長建議,此時注意,並不是職責某方家長,而是存教育方面的意見,就像平時開家長會差不多,這個時候很多老師會職責打人的孩子的家長,實際上是不對的,成人都要面子。這樣會激化矛盾。
第四步,恭送雙方家長離開學校,雙方孩子今天暫時領回家,建議雙方家長私下解決醫藥費用或精神損失費問題。
相信以上處理流程可以讓雙方家長都無話可說,並且及使向上級部門反映也沒有理由。因為校園兩個學生打架爭吵還不能完全算是校園暴力事件。但只限於兩個學生,且無重大傷害,當然如果有監控,一定要儲存好監控錄影,以備後期調查用。
另外校方給出了最終處理意見,家長是無權反對的,當然是要在處理合理的情況下。
最主要的就是,對於家長已經預設讓孩子打人,那麼老師的說教其實是微乎其微的,對於一個成年人來說,自己的錯誤是必須要承擔後果的,而這個處罰教師是沒權利給的,教師只有建議的義務。那麼更給予這樣家長懲罰的只有受害學生的家長,這事受害學生家長的權利和義務。
不知道我的答覆能否幫助您?希望繼續探討。
一般來講按正常處理方法即可。
首先,能夠阻止儘量阻止,如果已經發生,找到出事的兩個孩子瞭解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這事教師的基本本職工作,作為一個合格的教師必須做。
第二步,通知雙方家長到學校接孩子,在保證雙方家長心平氣和的情況下,三方在一起陳述孩子發生衝突原因,同時拿出校方決定,無論給不給涉事孩子處分,這一步是必須有的,這事站在校方的角度拿出最終對孩子的決定。
第三步,根據事情發生實際情況,給雙方家長建議,此時注意,並不是職責某方家長,而是存教育方面的意見,就像平時開家長會差不多,這個時候很多老師會職責打人的孩子的家長,實際上是不對的,成人都要面子。這樣會激化矛盾。
第四步,恭送雙方家長離開學校,雙方孩子今天暫時領回家,建議雙方家長私下解決醫藥費用或精神損失費問題。
相信以上處理流程可以讓雙方家長都無話可說,並且及使向上級部門反映也沒有理由。因為校園兩個學生打架爭吵還不能完全算是校園暴力事件。但只限於兩個學生,且無重大傷害,當然如果有監控,一定要儲存好監控錄影,以備後期調查用。
另外校方給出了最終處理意見,家長是無權反對的,當然是要在處理合理的情況下。
最主要的就是,對於家長已經預設讓孩子打人,那麼老師的說教其實是微乎其微的,對於一個成年人來說,自己的錯誤是必須要承擔後果的,而這個處罰教師是沒權利給的,教師只有建議的義務。那麼更給予這樣家長懲罰的只有受害學生的家長,這事受害學生家長的權利和義務。
不知道我的答覆能否幫助您?希望繼續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