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戰術思想而言,李楠的這種選擇與想法其實並沒有錯,因為對中國隊來說這是當時取得勝利的最穩妥的戰術!只不過後來李楠在佈置戰術以及隊員在執行戰術的過程中發生了數次失誤,從而導致了比賽被託進了加時。
好了,閒話少說,下面就分析下當時李楠的戰術目的與真實想法:
準確的說應該是在最後的13.8秒之時,比分70:67中國隊領先3分,雖說中國佔有主動,但是球權在波蘭隊那邊。
如果按照正常的思路來看,波蘭隊在最後的13.8秒裡可以組織最後的一次進攻,即使他們打進了兩分也還是會以一分之差而落敗。但是,如果中國隊沒有防住波蘭隊的三分,讓波蘭打進了三分,那比賽會直接進入加時賽!
這其實就是一種賭:賭中國隊能夠防住波蘭隊的三分!
很明顯,不管是中國隊還是李楠都太想贏了,所以他們不願以這種賭的方式來冒險。
因而,他們選擇了另一種更為穩妥的戰術——也就是提問中所說的“先犯規,拼罰球戰術”戰術 !
當時李楠的戰術思想應該是這樣的:時間只剩最後的13.8秒,中國隊領先3分,這時中國隊先犯規讓波蘭隊罰球(這樣波蘭隊就失去了打三分的機會),哪怕波蘭隊兩罰全中,那中國隊還是領先一分,而且重點是球權回到了中國隊這邊!隨著時間的流逝,中國隊只需要利用這次球權耗完剩餘的時間就可以以一分的優勢安穩獲勝(即使波蘭戰術犯規,中國隊也同樣可心獲得罰球機會)!
說實話,這樣的戰術想法沒有任何問題。但可悲的是,李楠在戰術安排過程中叫暫停的時機不對,再加上拿到球權後周琦在發球上的失誤,最終導致波蘭隊追平比分進入加時賽!
之後就不用說了,在加時賽中國以3分之差而遺憾落敗!
就戰術思想而言,李楠的這種選擇與想法其實並沒有錯,因為對中國隊來說這是當時取得勝利的最穩妥的戰術!只不過後來李楠在佈置戰術以及隊員在執行戰術的過程中發生了數次失誤,從而導致了比賽被託進了加時。
好了,閒話少說,下面就分析下當時李楠的戰術目的與真實想法:
準確的說應該是在最後的13.8秒之時,比分70:67中國隊領先3分,雖說中國佔有主動,但是球權在波蘭隊那邊。
如果按照正常的思路來看,波蘭隊在最後的13.8秒裡可以組織最後的一次進攻,即使他們打進了兩分也還是會以一分之差而落敗。但是,如果中國隊沒有防住波蘭隊的三分,讓波蘭打進了三分,那比賽會直接進入加時賽!
這其實就是一種賭:賭中國隊能夠防住波蘭隊的三分!
很明顯,不管是中國隊還是李楠都太想贏了,所以他們不願以這種賭的方式來冒險。
因而,他們選擇了另一種更為穩妥的戰術——也就是提問中所說的“先犯規,拼罰球戰術”戰術 !
當時李楠的戰術思想應該是這樣的:時間只剩最後的13.8秒,中國隊領先3分,這時中國隊先犯規讓波蘭隊罰球(這樣波蘭隊就失去了打三分的機會),哪怕波蘭隊兩罰全中,那中國隊還是領先一分,而且重點是球權回到了中國隊這邊!隨著時間的流逝,中國隊只需要利用這次球權耗完剩餘的時間就可以以一分的優勢安穩獲勝(即使波蘭戰術犯規,中國隊也同樣可心獲得罰球機會)!
說實話,這樣的戰術想法沒有任何問題。但可悲的是,李楠在戰術安排過程中叫暫停的時機不對,再加上拿到球權後周琦在發球上的失誤,最終導致波蘭隊追平比分進入加時賽!
之後就不用說了,在加時賽中國以3分之差而遺憾落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