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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丟了狼皮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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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我的情感表達地
針對這個問題,我來分享一下我的看法:
1男方父母婚前全款買房,不加女方的名字過分嗎?
我覺得不過分。
可能看電視劇的關係,曾經的我覺得,男方結婚時買的房一定要加上女方的名字,而且應該是男方主動提出這個要求,這可以體現出男方對女方的愛。
但我忘記了電視劇就是電視劇,現實生活是現實生活,兩者不能完全劃等號的。
提醒我的還是我的一個高中同學,她有了物件,基本上也算定了下來,談到她有沒有買了房的時候,順便問了一下有沒有加她的名字。
她說沒有加,因為是男方全款購買的房子,那屬於人家的婚前財產,人家有權利決定加不加女方的名字。
我說那不應該,他主動說加上你的名字來表示他對你的愛嗎?
她反過來說我太天真,現實生活中哪有人那麼愛你?那可是幾十萬的錢呀,如果換做是你,你願意在房子上加上另外一個人的名字嗎?(我說我願意,她說我太傻。)
她說最重要的是:有底氣,跟他在一起並不是衝著他的房子去的。
2聽完我朋友說的話,我覺得確實在理。
有底氣很重要,現在的女生基本都有一份工作,不再依靠男人生存,如果想買房子自己一個人也是能夠慢慢買上的。
像在小地方可能掙得不是太多,一個月5000塊錢,可如果想買房子的話,也可以先付首付,然後每個月還貸,是能買得起的。
但反過來說,如果男方父母婚前只付了首付而沒有全款買房,婚後需要兒媳婦一起還貸,那就得加上女方的名字才公平合理。
其實,大部分的女生既然選擇了結婚就是打算過一輩子的,像那種騙別人的感情,騙錢騙房子的女人,還是少數的。
因此,我覺得作為男方應該主動加上女方的名字,這會讓女方開心,換來女方的感動,有利於今後家庭的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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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葉羊情感
小周最近和男朋友鬧分手,周圍的好朋友都納悶惋惜,戀愛談的好好的,雙反父母也都見過了,兩家人最近也在商議結婚的事,怎麼就鬧分手了?
說來說去,問題還是出在房子上了。小周男朋友方明是家裡獨子,父母都有穩定的工作,家裡經濟條件不錯,他父母提前在市區全款給他買了套3室2廳的房子作為婚房。
小周的閨蜜羨慕小周婚後不用為房子發愁也不用跟著老公一起還房貸,小日子過的要多輕鬆有多輕鬆。
可是,小周也很為難。因為,她的父母尤其是媽媽,給小周下的命令是,方明必須在房產證上加上小周的名字。
小周媽媽意思是,為了女兒婚後有保證,萬一有一天離婚了,房子還能分一半給女兒,這樣女兒不虧,而且房產證上寫上女兒名字,全家人在親戚朋友那兒臉上有光。
方明聽說丈母孃的意思後,著急了,他覺得這套房子是自己父母花錢買的,小周家一分錢沒出,寫上小周的名字,萬一以後離婚,房子要分一半給小周,自己的父母不是很吃虧嗎?方明不想讓自己父母承擔這個損失。
方明和小周提議,婚後兩個人努力點自己再按揭買一套,到時候寫上小周的名字。
可小周覺得方明沒有把自己放在心上,房產證上不寫自己的名字,就是不信任自己,而且不給她在父母和親朋好友面前長臉,所以,就鬧著要分手。
對於“男方父母婚前全款買房不加女方名字”這個問題,小周和方明都有自己不同的想法。
我覺得最重要的是兩個人對感情的態度和彼此的信任。
如果彼此重視這份感情又彼此信任,女方也就不會一分錢不出的要在房產證上加自己的名字,而男方也不會覺得女方就是為了房子才和他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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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阿潤心裡話
不過分
從男方父母的角度看,而且是婚前,這樣做是完全不過分的,老夫妻倆自己買房子,又沒有明確表示說是贈送給兒子結婚用的,是老夫妻自己名下的房產,兒子還有以後的兒媳,享有居住權。加或者不加女方的名字,男方父母自己說了算。
而且是全款買的房,現在房價這麼高,就算是再有錢的父母,能夠全款一次性拿下一套房,也是非常了不起的一件事情。平白無故加上一個還不算是他們家人的女孩的名字,對方父母可能真的心裡會有點不願意。
不過現在結婚要有婚房,好像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女方心有不甘,也是正常,其實也可以商議,如果這套房是作為婚房,可以商議女方拿裝修的錢,將女方名字加到房產證上。
還有一點需要考慮一下,要看男方是不是獨子?如果是獨子,那女方完全沒有必要覺得心有不甘,對方就一個兒子,以後所有的東西都是你們小夫妻倆的。
身邊的一個真例項子,親戚家一個妹妹,妹夫有兄弟倆,他是老大,妹妹結婚時的情況跟問題裡差不多。
男方父母全款一套房,房產證上沒有妹夫和妹妹的名字,當時答應妹妹說是這套房,以後就留給老大。
可是多年以後,妹夫的弟弟結婚,同樣入住了這套房。
對方父母是如何承諾小兒子夫妻的呢?
說是現在房價漲了,可以將房子賣掉,再買兩套房,一個兒子一套。
現在一大家子都在扯皮,房子也遲遲沒有賣出去。
其實說來道去,都是房子和錢惹的禍,自己還是要多努力,如果自己能買一套房,誰還會去在乎別人買的房上有沒有自己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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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暮年wo
再從男性的角度來看,不加女方的名字不代表不愛她,只不過不方便而已。畢竟標題裡也說了,這個房子是男方父母買的,男方自己也沒出什麼錢。雖然說爸媽的錢就是他的錢,但一個獨立的男性並不會真的把父母的錢當自己的,所以這個房子他也很難處 理。對於女孩來說,有一個愛的人還不夠,還不需要掌握更多物質需求。這種需求並不是錢,而是一種“安全”。就像有些情侶非常相愛,但是對彼此仍然存在隔閡和不信任,很 多女孩經常翻男生手機的原因就來自於這種不信任。
對於房子也一樣,雖然她知道他愛她,但是牽扯到這種物質上就覺得沒有安全感。會有種男方不信任她,並不是真的愛她的心理就覺得沒有安全感。會有種男方不信任她,並不是真的愛她的心理想法。所以,很多相戀多年的女性都希望將來買房寫自己的名字,這並不是說女生有佔便宜的想法,只不過是一種不自信沒有安全感的表現而已。想法。所以,很多相戀多年的女性都希望將來買房寫自己的名字,這並不是說女生有佔便宜的想法,只不過是一種不自信沒有安全感的表現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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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二寶媽媽and能源仔
一般戀愛關係可能不會考慮或者知曉這麼多,畢竟從道理上講,錢是男生父母的,全款沒有給孩子揹負欠款的壓力,買的房子可住可租,也算是投資,在不確定孩子婚後狀況的前提下出於對給孩子的愛而給他一份保障,並沒有什麼錯;假如是女方父母婚前全款買房不加男方名字,是不是覺得沒有問題了。
然而,婚姻中女方揹負的家庭壓力遠大於男方,尤其在開始備孕、懷孕之後,心身都會長期處於煎熬的狀態,若不是男方的覺悟和素養提升到了能切身體會女方的處境且善於解決生活中大小事務的高度(基本不太可能),女方都會長期處於弱勢一方。所以女方為了不讓自己在面對未來的時候無能為力,婚前就會提出一定的經濟保障。
該問題應該是有一個前提: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但是男方父母卻把大部分積蓄都用於男方婚前全款買房,不加女方名字,也未考慮女方的權益保障過不過分?這樣的話就過分了,只怕是會傷害女方情感的,影響家庭和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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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津門百曉生
反過來問:憑什麼加女方名字。現在社會怎麼了?
結婚時說自己父母養自己不容易,嫁出去了,彩禮多給點。正兒八經的待價而沽。男方的父母也把自己孩子養大了。
當然,很明顯現在的女孩子很多越來越經濟獨立,個性鮮明
婚前男方父母買房要加名字,憑什麼,對方的財產是給自己孩子,買房是心疼孩子讓孩子壓力小,提升居住質量幸福指數,而不是作為一種財產分割,還沒到一命嗚呼的時候。
至於說給女孩子安全感,不自信的女孩一定不好看,慎選。
而且不提倡給孩子買房,沒地方住是自己沒本事,找到最合適自己的,租房也是家,有地方住,自己改變自己理所應當!!!
現在的年輕人,只要不是北上深這種城市,其他城市,小兩口奮鬥三五年,首付都是沒問題的。
提倡孩子自己努力,證明我們這一代不是沉淪的一代,不是被溺愛的一代,也不是單純的叛逆。我們獨立自強,有自我性格同時不傷害別人,我們個性張揚但又有創新,我們輕飄但是敢於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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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三葉愛生活
其實樓主很清楚,從法律上來講,男方父母給男方全款買房,屬於男方個人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我想樓主之所以問這個問題,還是想說從情理上來講能不能接受?
從情理上來說,三葉是完全可以接受這種做法的。現在一套房子動輒幾百萬,幾乎是普通家庭一輩子的積蓄。老兩口省吃儉用的過了一輩子,給兒子買了一套房,如果寫上兒媳婦的名字,萬一兩個人婚姻出現什麼問題,那不相當於老兩口半輩子的積蓄都搭進去了?所以從老人的角度上看,完全可以理解他們的心情。而且如果兩個人感情很好,婚姻穩定,我想老人是不會沒事找事整天叨叨"這房子是我給我兒子買的!"。畢竟任何一位老人肯定都希望自己的兒子兒媳婦婚姻美滿幸福,相守一生的。總之,錢是老人出的,而不是男方自己賺的,這個男人可以將自己賺的給你,但是他父母的積蓄難道也得交到你的手裡?
當然,從女方角度上講,我也可以理解,女人的青春稍縱即逝,萬一兩個人婚姻出現問題,以後生活總得有點保障吧?俗話說"男人三十一枝花,女人三十豆腐渣"。女人年齡超過三十,離過婚,再想找一個各方面條件都合適的可就難了,如果房本上能寫上自己的名字,總歸能有個後路,可以有個安全感。但是前提應該是這個房子是男方出錢,而不是他的父母出錢。
三葉身邊就有兩個姐妹是相同的情況。男方都是天津人,女方都是外地人。用其中一個姐妹的話來說,“又不是我的錢,沒名字就沒名字唄,我是奔著過日子去的,又不是奔著離婚去的。再說了,房子反正歸我住著,公公婆婆又不傻,他們肯定也都是盼著我們日子越過越好的。”另一個姐妹買學區房的時候,她婆婆將自己的養老錢也全都拿了出來。為什麼第一套房子,老人堅持要署兒子一個人的名字?二套的時候一個字都不提,直接把養老的錢的都拿出來了?因為老人從心裡認可了兒媳婦,把她當做一家人,知道不需要再留一手了!
當然有的女孩會較真,“如果你愛我,那麼就不會和我計較,房本上就該有我的名字!”孩子,如果這個男人把自己賺的都給你,那叫做愛;但是如果他只是把父母半輩子的積蓄折成房子送你,那叫自私好不好?遇到這個問題的時候,記得想清楚,你想要的是疼你愛你,與你共度一生的愛人,還是老人兜裡那半輩子的積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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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小林老師L
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買房寫的父母名字或者男方的名字,這個房子毫無異議屬於婚前財產,以後女方是不能提出分割的。
如果婚前男方父母全款買房寫的女方名字或者男女雙方名字,這房子屬於誰呢?為什麼房產證寫了男女雙方名字,女方卻得不到保障呢?
一般女方由於沒有安全感,要求男方父母全款購的房加上自己的名字,以為這樣房產就會有她份了;或者如果男方父母不願意加她名字,就父母出首付,兩人共同還貸,她以為這樣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財產了。
父母出的首付,如果兩人離婚是可以要求返還的。
家庭生活首先考慮的是婚姻的長久,而不是婚姻的不穩定。對於女方來說,離婚是很吃虧的,在離婚官司中屬於弱勢群體,離婚後負面影響也挺大。所以不少女方總是動很多心思和腦筋想著怎麼讓自己的名字出現在房產證上,這都是可以理解的。
但如果你選擇的結婚物件在經濟條件跟你不對等的話,不管動多少心思,往往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女方如果不出錢,即使對方將房產證寫在你名下,房子也不一定是你的。 作為婚姻中的弱勢群體,建議買婚房的時候,女方可以出錢不多,但是一定要在首付占上一筆。
現在很多女孩子要求男方結婚前必須買房,這其實是不利於自己的,誰也難保以後感情不會破裂。在有利於婚姻和幸福的角度講,建議婚前不買房,婚後共同努力買,或者婚前雙方都出錢買。
夫妻本是同屋鳥,婚房還需多謹慎。對於婚前買房大家是怎麼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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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小毛絨
最好加上女方名字,這樣有利於家庭的安定團結吧。
一、都是一家人了,還分那麼清楚,顯然是把兒媳當外人了,這樣不利於家庭的和諧。很多人認為,房子是貴重商品,對於普通老百姓來講,很多家庭是傾其所有、花完父母一輩子的血汗錢,才能買上一套房,如果男方的婚房是父母全款買的,女方要求加名字就有點不合適了。
其實,房子貴,如果男方加上女方的姓名,才顯得更加有誠意,既然要成為一家人了,還分這樣清楚,那還是沒把女方當成一家人看。
如果非要分這麼清楚,那女方也可以提出條件:
第一,女方不願懷孕、生孩子,男方同意嗎?
雖然說女人生孩子天經地義,但懷胎十月一朝分娩,用老百姓的話說,也是相當於過了一次鬼門關,加上產後的哺乳,搞不好還丟了工作……這些是拿錢都解決不了的吧,男方有考慮嗎?
第二,生的孩子不跟男方姓,男方願意嗎?
對於傳統家庭來說,孩子要跟男方姓,尤其是有些重男輕女的家庭,這顯然也不公平啊?
為什麼女人生的孩子不能跟女人姓?這些大多數女人都沒有計較吧,說明女人還是很寬容的。
第三,將來公婆的養老也跟兒媳沒關係嗎?
如果男方跟女方在錢財問題上撇的很乾淨,這樣的家庭不是聰明的家庭。這往往會造成婆媳從根上不和,日子會過好嗎?
因為,公婆總有老的一天,當需要照顧時,如果兒媳說跟自己沒關係,那恐怕家裡會地震。
話又說回來了,如果婆家一開始就把兒媳當成一家人,這樣的融洽關係對家庭和諧很有利,畢竟兒媳照顧老人要比兒子照顧心細的多。
二、男方擔心自己父母全款買的房,如果加上女方名字,萬一離婚分走一半怎麼辦?很多人認為,女方要求加名字,就是女方算計人家的財產。但男方的擔心不是算計嗎?
何況哪有還沒結婚就想著離婚的?有些極端的個例不能代表大多數。
換位思考一下,如果男方擔心離婚自己的財產被女方分走一半,那不加名字是不是就代表男方可以為所欲為,難道女方就不擔心了嗎?
三、小兩口自力更生,自己攢錢付首付供房,寫雙方名字,這是最好的結婚方式。我覺得,不花老人的錢,自己靠雙手掙來的房子,住著才踏實,還不用為了寫誰的名字與準公婆、男友爭執苦惱,結婚後在婆家也有足夠的底氣。
結婚時如果沒有錢買房,不妨先租房,等攢夠錢付首付才買房,這樣更能啟用兩人掙錢的動力,這樣的生活才更有意義,自己奮鬥來的幸福才能更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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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使用者105262938557
男方父母婚前全款買房,屬於婚前私人財產。不加女方姓名不過份。而是女方不應該要求產權證上加上她的姓名。結婚是你情我願的事情。是建立在相互關心,互相包容,互相理解對方的基礎上。是因為相愛,想共度一生才結合的。與房子是誰名字無關係。目的不純的婚姻不會長久。坑人害己。只要雙方共同努力,共同把這個大家庭關係維繫好,婚姻就牢不可破。家庭的財源廣進,未來都屬於小夫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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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禾漂臣風
您好 ,我是段臣風 很高興能回答這個問題 如果男方家婚前全款買房 沒有房貸 有些是不會加女方名字的 因為是婚前全款買的 如果丈母孃和女孩都要求加 如果你和你爸媽足夠愛她 加也可以但是一般很多人是不會加的 又不是像貸款買房那樣結婚後房貸兩個人一起還 房貸兩個人一起還 我覺得加女方名字是比較合理的 因為大家要一起生活 也要一起還房貸 所以綜合考慮 婚前男方家全款買房的 還是別加女方名字了 現在這個社會誰也說不準以後會怎麼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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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靠山4
男方父母婚前全款買房,屬男方婚前財產,從道理上來說不加女方名字,是符合情理的。
為什麼硬要加女方名字呢?在我們地方流行的方式,是男方買房,舉例花費200萬,女方花錢出裝修費,不管多少估計少於購房款,在這種情況下,一般都會加上女方名字的。
如果女方分文不花,不加名字我認為,一點不過分完全合理,不知大家看法如何?可發表不同意見共同探討。
另外房產證寫的是屬父母,還是兒子產權,屬父母的就更應該加女方名字,因為分文未花,談不上加什麼女方名字的道理。
各個地情況不一定相同,不知大家對這個情況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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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嫲嫲說
不過分。法律明文規定婚前全款購置的房產屬於個人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成為共同財產,國家保護合法的私人財產。很多人可能會覺得不加女方的名字就是不愛她,但反過來是不是意外著女方只是圖財?真正的婚姻應該是從攜手的那一刻起,就一起努力奮鬥出屬於兩個人的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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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房樂士
婚前談好,你情我願,婚後別扯,家和萬事興。瞞著女方,婚前說買了房子,不給彩禮了,婚後要女方嫁妝裝修就噁心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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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cfilnrvkb
男方父母婚前買的房子不加女方名字過分嗎?我認為不過分?女方在婚後的保障是什麼?1.是雙方愛護,雙方都愛對方就是最大的安全感。2.雙方都有經濟來源,是指雙方都有的獨立的經濟來源,不依靠對方。兩個相愛的人還在乎你的我的嗎?不愛結什麼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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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隔壁鄰居物語
婚前男方買的房,不管是父母出錢還是男孩子出錢本來就不應該加女方的名字啊!女方也不會那麼厚顏無恥的在自己一分錢都沒有出的情況下要求加名字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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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山東寶媽的幸福生活
男方父母婚前全款買房不加好方名字很正常,女方分文未出她要是還要求加上她的名字會讓人感覺她是騙婚,我們這裡有個女的男方買房女方父母要求加上女孩名字,男方加上後,結婚的時候彩禮沒談攏分手了,這個女孩家裡讓男方給三萬塊錢才讓女孩去簽字放棄房產,搞得很尷尬,都說女方騙婚,農村老人攢一輩子給孩子買個房還弄了一攤事,男方父母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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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一言壹
男方父母婚前全款買房不加女方名字不過分。
婚前房產,會被認定為個人財產,結婚後也不能主動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雙方對房屋產權登記的加名行為,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該不動產物權的證明,視為是一方自願贈與房屋產權的行為,已發生了變動房屋產權的法律效力,即該套房變成夫妻共同財產。
房產是男方父母買的,父母幸苦一輩子都是為了孩子,自願為孩子買房。男方要明白雖所有權在自己名下,但實際上這是父母的房產,要處置房產還是應該經過父母同意的。對方父母買下的房產,女方不管從什麼角度考慮,也沒有理由要求房產加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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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使用者容和
男方父母婚前全款買房不加女方名子?屬於合理不過分,女方沒有理由去計較什麼,房子以後的繼承權,是誰?這個情況一定搞清楚,你們結婚多年以後如果發生了意外和變化,你的辛苦付出就能得到相應的補嘗這個問題很重要的,必須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回覆列表
男方父母婚前全款買房,肯定是為自己孩子購買的婚房。
既然是婚房,拿到房鑰匙之後,第一件事肯定就是對房子進行裝修,還要購買傢俱,家電等一系列的生活用品。
如果包括房屋裝修和購買生活用品,全部是由男方出資的,那這套房子肯定沒有女方的投資。房證上不寫女方的名字很正常,完全不過分。
如果男方全款買房之後,女方負責房屋的裝修和購買一系列的生活用品,很顯然,這套房應該有女方的一部分投資。如果女方要求房證加上自己的名字,也很正常,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