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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情感視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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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上149156122
很正常的,第一結婚的女孩單純,是為了愛情而結婚的,對物質沒太大的要求。社會經歷少,吃的虧也少,很感性,一切憑著感覺走。二婚就不一樣啦,經歷了一次失敗的婚姻,感觸也多吃的虧也多,有可能是淨身出戶的,把房子寫自己名下,有一種安全感嗎,同時也可能是婚姻穩定的保障。給受傷的心理一點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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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你真逗笑
頭婚最值錢,二婚就得打折一半還多,她以為她是頭婚嗎?不懷好意吧,我可是見過,發生在我身邊的,就是這樣,最後人跑了,房子錢都沒了,只過了不到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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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可見可說
不管是什麼情況,先搞清楚,自己的安全感到底是自己給自己,還是需要另一半(配偶)給,不搞明白這個問題,類似的問題在再婚家庭裡會不斷上演。
如果搞明白了,答案自然就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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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絲絲愁
我覺得沒必要。當然自己家有這必全款買房的錢就另當別論了。如果要男方承擔經濟支出的話就要根據男方的條件狀況、大方程度、還有是否樂意來定了。否則弄得不歡而散的話就得不償失了!個人覺得這種情況買房各承擔一部分房款、協議好份額,寫兩個人名字更合適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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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月明星稀里
四十多歲的女人,應該有自己的主見了。
新房如果是你全款買的,結婚前也算婚前財產,考慮到婚姻,可以加上她的名字,但是沒有理由改成她名字。
婚姻雖說不止是兩個人的事,也是兩家人的事,但是家人還是不要插手太深。很多婚姻就是止於結婚前的彩禮房子等問題。真心相愛的兩個人是不會考慮到離婚相關的事兒的。
不結婚不能走路太親密,不能在一起住。傳統思想裡,大家都這麼認為。這個可以不較真。但是原性的問題還是要堅持。
男的有媽寶男,女的同樣也有媽寶女,張口閉口我媽說,這是不可取的。以後的路還是靠你們兩個人走下去,父母能陪你們走多久呢。
如果女方堅持要求全款買房改女名,建議你好好審視下這份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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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成都大唐房屋張立
女方要求是你出全款 買房寫她的名字?還是你倆共同共有(共同擁有還可以接受)(單獨 不接受)
然後她們不出錢嗎?(如果不出也還可以)
那裝修費啥的有談嗎?(還是不出?就有點過分了)
我只能說,愛情高於一切,但是如果本身這一切太過傾斜不公平的話,那這樣的愛情甚至家庭 是否值得你去經營(有待考量)
兩個人 兩個家庭 是要相互的。
做不到 那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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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貪玩的劉牛
這個女人你要高度注意,也許你遇到了婚騙了,她提這些條件是嚴重不科學的,這段感情你坐高鐵快點跑,跑快點,不然受傷的又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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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諮詢師含笑
第一,你是當事人嗎?如果你是當事人,說明你內心非常不滿。如果不買,那就直截了當的說,說你不同意。
第二,女方因為這樣才耽誤到現在,所以你要考慮一下你是不是能接受這樣的女人。
第三,如果結婚之後,他也會因為聽他好話,導致你們夫妻矛盾不斷的。
總之,媽寶女要警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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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田野裡的姬金魚草
可以理解,但不與支援。老人是為了女兒好,能理解,但是不能損害男方的權益。既然相愛,共築愛巢,就要承擔相應的風險。沒有什麼事是隻有利益而沒有風險的,感情也是一樣的。如果太愛了,也可以選擇接受,需要當面說明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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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仔細看了你對女方問題的描述,我得出的初步結論就是,女方她本人對於目前這樁婚姻是沒有多少主見的。應該說是全權交給了她的母親在負責。由此可見我們不排除之前正是因為她母親性格太過強勢,或者是對她的婚姻干涉太多,所以導致她之前的婚姻失敗。因為身邊有很多的例子來證明,如果父母性格過分強勢和過多幹涉子女的婚姻,最後的結局絕大多數都是以離婚收場。比如現在的你已經對女方產生了意見。這是一個很危險的訊號,已經為你們的婚姻埋下了隱患。
對於女方母親的這種行為和舉措,我們也不妨站在她們的角度來考慮一下。
1、對婚姻缺乏安全感
由於女方在此之前已經經歷過一段失敗的婚姻,所以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心裡還是有一定壓力的。或者說是對婚姻已經失去了信心。又或者說是對婚姻嚴重的缺乏安全感。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不得已才想到用男方比較看重的東西,比如說“房產”來把雙方捆綁在一起。有極大可能女方並不是真的想要你的房子,這是隻有這樣子做了她心裡才會踏實一點。
2、對自己缺乏自信心
有些人可能是自己性格的原因,在經歷一些事情之後導致對自己失去自信心。總以為是自己的錯而自責。我看女方有極大可能同樣是這種情況。也許你真的是比她優秀太多讓她產生心理壓力。也許是你自身的某些原因才導致女方做出這種決定。因為在很多時候人都是“當局者迷旁觀者清”的狀態。
最後我的建議就是,一個人不要把某些東西看得太重。凡事不要計較太多。有人曾經說過一句話“人生難得糊塗”。如果你真的愛她,那麼在她面前糊塗一下又有什麼大不了的呢?結婚之後只要你們好好過日子,這房子是誰的和寫誰的名字完全沒有什麼關係。好了,就說到這裡吧,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