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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出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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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TonyDeng
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學說,是指立法、司法和行政三權,相對獨立,互相制衡。這三權是一權三分,關鍵在於三權上面是沒有更高統率機關的,那麼由於互不統屬,就能避免互相關照。
這在理論上是自洽的,但問題是實際的人,跟人的素質有關。更高的理論層次,是“一切法治歸根結底是人治”,中國老祖宗早說了,“有治人,無治法”,脫離了人的法治、法制都是空談。所以,又返回馬克思的路子,“一切從實際出發”,具體的社會治理由國情和時勢決定,沒有一成不變的法規。
中國古代傳統那種,不是三權分立,不一樣的。未廢宰相前,御史或諫官是歸相府管轄的,他們敢頂撞皇帝,因為直屬上司不是皇帝,但不會彈劾宰相,到宋代相權削弱和明代廢除宰相後,他們專拿官吏開刀,因為此時皇帝兼職宰相,是他們的直屬上司。這種對皇帝或官員的監管,不屬於法權制衡,因為相權本身就集立法、司法和行政於一身,三省是同一部門,這與當今中國大陸公檢法一體是一樣的。
中國大陸,人大是最高立法機關,也負責最終解釋,但司法和行政是歸屬同一機關的,而且還有相當大的下級立法權。人大起什麼作用,大家懂。建國初期定義的民主,是參政議政,民主集中,不是三權分立。國情問題。
其實就是“石頭-剪子-布”,這遊戲咱都不知道玩了多少代了,您說這遊戲合理不合理?可現在有人要說石頭最大,石頭克剪子,石頭也要克布,而且只有他能出✊,您還願意跟他玩嗎?不玩?不玩不行,不僅不得不玩,還要恭維石頭就是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