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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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鬆鬆187838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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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斷劍66336482
物業沒管狗,人被蛇咬了,物業不能承擔責任。因為失管導致業主的損失,要分清權利和義務的關係,分清失管行為對損失的關係,可以追究物業應該承擔的那部分責任。可以協商。可以經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可以訴訟。提起訴訟,誰主張,誰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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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和140104879
首先要弄明白物業公司是幹什麼用的,我認為物業公司是服務有限公司,而不是物業管理公司,物業的性質,責任是為小區住戶服務的,也就是甲方和乙方的關係,小區的管理者是業主委員會,而不是物業公司,物業公司所有的行為必須服從和服務業主委員會,接受業主委員會的管理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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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耕心1967
物業服務屬於合同約定服務,物業企業根據合同約定實施服務,大體上按照約定提供服務就沒有責任。
某種特定條件下的物業服務瑕疵會造成業主生命財產的損失,那就需要根據侵權責任大小依據侵權責任法進行賠償,諸如樓頂墜物管理就屬於物業公共部位服務範疇,物業該履行管護責任,諸如業主停放在公共區域的車輛被刮碰,如果物業沒有做好監控這一公共設施執行管理沒法查到責任人,物業服務企業也需要承擔違約或侵權責任,再譬如積水,路滑,安全警示等等服務不到位造成的侵權,都可以按照侵權責任法規定承擔責任。當然,業主自用部位和自用物品不屬於物業服務範疇,物業企業如果沒有違約則不承擔侵權責任。
物業是個什麼組織?是商業性的還是管理性的?聽說是管理和為小區業主服務性的一個組織,但通過了解和體驗確定物業完全是商業性的單位,更本談不上是為小區業主服務的,沒有一樁事是免費為業主服務的,是一支不受業主歡迎的組織,是與業主時常發生爭吵的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