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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ShinLao64567781

    提到這個問題,我就想到了我的親身經歷。

    因為我很早定居澳門,但是在上海和父母共同擁有一套房產,當然當時是上海身份證買的。

    有一年,我們決定賣出去的時候,問題出來了.....就是你這個問題....你怎麼證明持有澳門身份證的這個人就是以前的你....必須去公證處開公證......

    後來實在沒有辦法,去開了公證書....

    公證處說,戶口本有沒有拿過來?我說有。

    戶口本上之前有沒有你的名字和登出?我說有。

    公證人員就說,那還開個P啊......

    在我的堅持下還是開了....

    所以根據公證人員的意思:之前戶口本上有你的名字,切寫明去香港/澳門 定居,理論上可以證明.....

    不過我覺得不同政府部門/企業要求不同。

    例如銀行。銀行需要你提供派出所出具的戶口登出證明,就可以幫你改資料了。

  • 2 # 心動女孩1

    去內地當地的派出所開同一個人證明,不過這個證明幾乎不開,除非你有關係。去香港律師行找律師,幾千塊錢能搞定。

  • 3 # george

    本人帶當時去香港或澳門的單程證原件、身份證原件、回鄉證原件,早起,香港具有中國公證資格的律師樓辦理公證,收費3500港幣/份,大概一個星期左右可以做到,可以去律師樓自取也可以要求快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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