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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兩個孩子的監護權,一般來說,可以協商,也就是所說的協議離婚,夫妻雙方協商吧!一般以一人一個孩子為主,如果協商不成,雙方都在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還是雙方都不想要,如果鬧到法院,法院可能需要考慮的就多一些,比如經濟能力,受教育程度,比如夫妻雙方的性格,有無家暴燻酒,吸毒等情況,如果一方存在家暴,燻酒,吸毒等情況,尤其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間,有過因為家暴的出警記錄,燻酒,吸毒拘留等證明的,法院可能不會同意將孩子撫養權判給你,基本上法院判決孩子撫養權歸屬問題考慮以下幾點,你有撫養孩子的能力,你能把孩子養好或者跟著你對孩子的未來更好,如果你能舉證對方失業,且無生活來源,或者對方脾氣暴躁,打人,存在其他比如吸毒等違法行為,那麼法院在判決孩子撫養權上基本上偏向於你的。
另外再說一點,純屬個人建議,夫妻一場,能溝通就溝通,現在不管鬧到什麼程度,過幾年大家都會平靜下來的,但凡是個正常人,都愛自己的子女,或許你條件好些,或許對方真的很不堪,很對不起你,但對孩子,父母的心都是最真的,如果你爭取到了孩子的撫養權,也配合一下,讓對方能跟孩子有相處的機會,可憐天下父母心。又或許你的條件差些,或許你是女的,離婚後你需要再嫁,再生,當然這也是你的權力,哪怕再婚生子,也偶爾看看孩子,哪怕再窮,再苦,再累,作為女人,你可以不付撫養費,但偶爾送孩子個小禮物,大人哪怕再對不起你,孩子是無辜的,其實在我看來兩個人的日子沒過好,大家都不那麼對。
如果是個好男人,就應該都帶著,話又說回來,如果是好男人就不會離婚了,
要按長裡說,一人一個最為妥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