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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文史並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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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滔滔歷史大河
現代著名歷史學家張笑天曾著有歷史小說《權力野獸朱元璋》,較詳盡介紹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鞏固統治而殺盡功臣之事。
明初四大案分別是洪武十三年(1380年)的“胡惟庸案”,洪武十五年(1382年)的“空印案”,洪武十八年(1385年)的“郭桓案”和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的藍玉案,胡惟庸案:前後延續達10年之久,牽連被殺達3萬人。
藍玉案:被株連殺戮者逾1.5萬。胡藍案使得大明的開國功臣被屠戮殆盡。
郭桓案:此案一共殺掉了三萬餘人,結果是“百姓中產之家大抵皆破”,算得上是把朝廷上下一掃而空了。
空印案:全國共有十三個省,一百四十多個府,一千多個縣,這些省府縣的官員很多都與空印案有關。處罰如下:主印官員全部殺掉,副手打一百杖充軍。除此之外,連各省按察使司的言官也多有獲罪者,理由是監管不力。
此外還有李善長案:一門七十餘人被殺。還有廖永忠、朱亮祖、李文忠、徐達、馮勝、汪廣洋、傅友德、趙庸、胡美、耿炳文、唐勝宗等等等等。
明初135位功臣,戰死66位,賜死的有29位,正常死亡的有40位,計算下來功臣被殺得約佔比:29/69≈42%
清代史學家趙翼說過這樣的話:“獨至明祖,藉諸功臣以取天下,及天下既定,即盡取天下 之人而殺之,其殘忍實千古所未有。蓋雄猜好殺,本其天性。”
一、漢朝:劉邦初定天下,也殺了不少功臣,卻不似朱元璋採取這種近乎集團化屠殺的方式。東漢劉秀甚至得天下後,更善待功臣。
二、唐朝:李世民發動玄武門事變後,殺了李建成和李元吉,卻善待功臣,更沒有殺戮功臣。
三、宋朝:趙匡胤杯酒釋兵權,談笑間,化解了功臣的權力,都趕回老家享福了。一樣地穩定了政權。
我以為:朱元璋完全可以象趙匡胤杯酒釋兵權那般行為,施以權術,剝權革民,採取多種措施牽連住功臣,杜絕結黨,更不必以殺戮施政。
好了!以太子朱標的一則故事收尾吧:太子諫曰:“陛下誅夷過濫,恐傷天和。”帝默然。明日,以棘杖委於地,命太子持而進,太子難之。帝曰:“汝弗能執歟?使我運琢以遺汝,豈不美哉?今所誅者,皆天下之刑餘也,除之以安汝,福莫大焉。”太子頓首曰:“上有堯舜之君,下有堯舜之民。”
首先,小孩才講對錯,成年人的世界沒有對錯之分。朱元璋為了鞏固統治而屠殺功臣,這件事很難用對錯來衡量,站在朱元璋的角度來說,兒子早逝,孫子羸弱,如果不殺掉這些功臣,朱氏江山可能不保,因此可以說他的對的;站在大臣的角度來說,自己為大明江山立下了汗馬功勞,只因可能威脅到朱氏江山就被屠戮,因此可以說朱元璋是錯的。地位不同、身份不同、代表的階級利益不同,思考問題的方式不同,得到的結果自然也就不同。事情就是那個事情,是客觀存在,但是評價他的人卻是主觀的,所以永遠都不可能得到一個明確的“對”或者“錯”的答案。
其次,朱元璋肯定是有其他辦法的,但未必就比這個好。比如說,朱標死後,將皇位傳給朱棣,藍玉案就可能不必發生;比如說,從最開始就壓制功臣的權力,讓他們無力對朱標或者朱允炆構成威脅;再比如說,也來個“杯酒釋兵權”,讓各功臣主動交出權力。但是這些方法的實施都需要一系列其他動作的配合,不是說變就能變的,何況如果朱元璋採取了這些措施,那朱元璋就不是朱元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