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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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九象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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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專注歷史影像
我特意在網上搜了一下,類似的問題有很多。
另外還有網友稱(真實性不確定):在美國搶奪行駛過程中的公交司機方向盤,可直接被判定為恐怖襲擊,搶奪者可被當成恐怖分子直接擊斃。
不過我也認為像這種不顧他人生命安全的行為人,應該被判為“擾亂社會治安”“危害他人生命安全”“蓄意傷害或謀殺”等,由國家出面大力治理,從重處罰,從而杜絕類似重慶公交事件悲劇的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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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我思故我說
立法模糊,不能事事有法可依,立法程式繁瑣,具有滯後性,我還是建議有危害社會的普遍性問題,還是要儘快立法,早立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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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村鄉之裡
現在社會發展到人與人之間,是安逸而浮躁的,意思就是能吃飽飯了,沒事幹了,想找一點瘋狂,還有呢,就是自己口袋有點錢了,就相當的牛,關係也到位,做什麼事情,都不會考慮後果,人性越來越貪婪,越來越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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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我不像壞小孩
在我們國家,類似的問題有很多。一般情況下,只要沒有造成後果,基本就是口頭教育。
比如重慶萬州事件,如果在女人開始無理取鬧時司機就報警,就不會有後面的嚴重後果。那麼同樣,對這個女人的處理也就是批評教育。但由此耽誤的時間,就需要司機自己買單,這就是司機不停車,而試圖解釋的主要原因。
但如果因乘客的原因造成的停運損失,由顧客賠付並加以其它處罰的話,我想所有的司機遇到此事,都會先停車,後報警的。
還有就是在公交鬧市,應該與在民航鬧事同罪,同為公共交通工具,沒有高低貴賤,法律應該一視同仁。
解決這個問題的最好方法就是允許乘客把他爆揍一頓,然後送公安局拘留。這個政策一出立馬消聲滅跡。目前的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政策沒有用,只會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