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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進行曲中的詠歎調

    嚴酷的法令,不是解決問題的辦法

    朱元璋弒殺,是出了名的;我想這是因為,早年受到蒙古統治的緣故。

    明朝初年,似乎是繼承了蒙古的弒殺殘暴特點;太祖與成祖兩朝,多起變態的殺人事件。

    殺了姓張的貪官,還有姓李的貪官。貪官是殺不完的,需要在制度上去想辦法;即便到目前為止,不管是西方國家還是東方國家,都會時不時的爆出,貪汙醜聞。

    貪官問題,是制度的問題,要從制度上想辦法

    我記得《平凡的世界》裡有一段寫的極好:

    省裡的領導,為了檢驗黃源領導班子,來黃源視察;組織所有領導班子成員一起坐了回公交車;公交車的售票員不知道,這些人是省裡與市裡的領導,對他們態度極差;這些在黃源,平日裡有頭有臉的領導,被一個小小的售票員,百般羞辱;省領導十分生氣,無奈下車走人。

    事後,市領導向省領導彙報解決辦法,將公交公司的負責人撤職,將那個售票員撤職,就再無瞎問了。

    省領導,聽後更加生氣說:“難道,你們就是這樣做工作的嗎”?

    所以,拜託,能不能,用系統的思維考慮問題

  • 2 # 梅子雨summer

    問題出在官員的俸祿水平上和待遇上。

    朱元璋自己是貧苦出身,他的父母就是被貪官汙吏和嚴苛雜稅逼死的,所以朱元璋自己就非常痛恨貪官汙吏,對貪官汙吏向來心狠手辣。

    震動朝野的胡惟庸貪汙案,牽扯出來的南韓公李善長都被殺了,可見朱元璋處置貪汙的力度有多大。

    可是,每每碰上貪官都是雷霆手段,貪官卻層出不窮,這問題就出在其俸祿問題上。

    01俸祿低致使貪官

    朱元璋由於痛恨貪官,所以他把明朝官員的俸祿定的很低,當然這個低也是相對於其他朝代官員的俸祿。

    比如開國元勳劉伯溫,劉伯溫不交結朋黨,也沒有過多的奢靡花銷,可是他的俸祿每次剛過半年就沒了。

    而且他還沒辦法和朱元璋說,不然朱元璋反問一句:尋常百姓一年也就20兩銀子,你的俸祿有好幾百兩,咋就用不到一年呢?

    可是正常的,比如有人來家裡做客,總要泡點茶把,擺上一些點心;又比如同僚來家裡,總要喝上兩杯,一吐心中的不快啊;如果是下屬來彙報工作,弄了半天,總要留人家吃個飯吧......

    所以如果一個官員不貪汙就只能像劉伯溫一樣,賣自己的字畫了,可是也不是誰的字畫都值錢啊,劉伯溫可是當朝第一才子。

    02朱元璋堵住了官員撈偏財的道路

    在朱元璋之前,戶部接收的稅銀都是到賬多少記錄多少,並不管最初收到了多少,只要最後的總量足以支撐朝廷的運轉,一般朝廷不會過問地方上具體收到了多少錢。

    這個過程其實也是餵飽各級官員的方式,這部分銀子一般是預設屬於俸祿的一部分。

    可是到朱元璋這兒就不行了,朱元璋認為這是各級官員聯手起來糊弄他,一下子罷免幾十名六部官員,包括戶部尚書和兵部侍郎。

    從這以後,各級官員必須上報當地收稅的具體數目,並且戶部會派人去核查數目是否與事實相符。

    所以從那以後,各級官員只能從工程款、上級撥發的專項資金裡撈錢了,更有一些官員開始巧立名目,搜刮百姓。

    朱元璋雖然站在了自己和百姓的立場上對貪官進行了整治,卻沒有看到問題的根本在於官員吃不飽,所以才要貪,而不是因為貪財所以做貪官。

    清朝出名的大貪官和珅說過一句話:我只有把各級官員都餵飽了,他們才能為我辦事啊,他們自己都吃不飽,還當什麼官啊。

    和珅說的不是什麼道理,而是封建王朝官場上的潛規則,這也就是為什麼朱元璋無論如何都剷除不了貪官的原因。

  • 3 # 通史古今

    朱元璋治貪的措施,在中國古代的皇帝相比,手段不可謂不嚴厲,力度不可謂不大。但是確實也沒起到什麼好的效果。明朝算得上是中國歷史上官員貪腐比較嚴重的朝代。而最後明朝的滅亡,固然有清軍和農民軍的雙重夾擊,但是其實也與官員的貪腐不無關係。

    那麼,朱元璋的雷霆措施,為什麼效果不大呢?我覺得主要有以下一些原因。

    朱元璋從來沒有真正反過腐。他的所謂反腐,都是“洪武四大案”中的一個理由而已。而“洪武四大案”的真正目的,大家都知道,是為了屠殺功臣,實現皇權的高度集中。

    朱元璋這樣做,並沒有達到一舉兩得的作用,反而是“一舉兩失”。為什麼說是“一舉兩失”呢?

    因為這樣做造成的後果是,朱元璋殺了那麼多人,殺了胡惟庸,殺了藍玉,天下的人都不會覺得,這是朱元璋在懲治貪腐,而是在搞“兔死狗烹”。大家關注的重心都在這裡。而且別人還會認為,所謂的“懲治貪腐”,不過是朱元璋為了殺功臣,尋找的藉口而已。大家不但不會痛恨那些貪腐者,反而覺得他們可憐。這樣就把一件事引到另外一件事情上去。所起到的效果不是疊加,反而是消解。

    之所以說朱元璋沒有系統的反腐工程,包括四個方面的意思:一是沒有嚴謹的反腐制度,二是沒有專業的反腐團隊,三是沒有嚴格的監督機制,四是沒有有效的糾錯辦法。

    沒有嚴謹的反腐制度,因此官員們可能很多時候並不知道自己的底線在哪裡?哪種程度不會被定性為貪腐,因此不知道該怎麼做。

    沒有專業的反腐團隊。反腐像隔牆扔磚,而且是偶爾才扔幾個。這樣,所有貪腐的官員都心存僥倖,覺得那隔牆扔過來的磚,有可能就不會砸在自己頭上。只要不砸在自己頭上,自己就可以貪腐。如果真被砸中,那也就是自己的運氣不好,不會收斂自己的行為。

    沒有嚴格的監督機制,就不能控制貪腐的產生,不能把問題控制在苗頭階段。貪腐問題因而愈鬧愈大,只要一抓到貪腐,就是窩腐,團隊腐敗。

    沒有很好的糾錯辦法,採用非常嚴厲的屠殺措施,甚至採用“剝皮實草”這樣的極端辦法,不能從靈魂上解決問題。解決不了靈魂的問題,貪腐就會像韭菜一樣,割了一茬,又會產生一茬。

    中國古代的王朝社會其實是沒有法治的,都是人治。而且這種人治不僅僅在皇帝那裡,整個官僚體系都是人治體系。官員們想要升官,必然要討好上級。只要討好了上級,上級高興了,才會升你的官。如果你不把上級伺候好,就算你做出了再大的成績,你的官位也不可能得到升遷。作為權力高度集中的明朝,這種情況尤其明顯。

    而要想討好上級,必然要吃喝請送。要吃喝請送,必然就需要有錢。錢從哪裡來呢?

    明朝官員們的薪水是非常低的。這麼低的薪水,就是維持日常開支,維持一家人的生活都很難。而要拿出去吃喝請送,那是完全不可能的。沒有錢,只能靠搜刮。一是搜刮下級,受賄;二是搜刮老百姓。由此,貪腐就產生了。

    所以說,明朝的貪腐在根子問題。根子沒有解決,想要通過殺幾個人來“殺雞駭猴”,以儆效尤,這個目的怎麼能夠達到了。

  • 4 # 聽風的故事tar

    朱元璋執政時期,殺貪官如麻,可以看出朱元璋的的確確是一個好皇帝。但為什麼不能杜絕貪官氾濫成災呢?其根本原因還是:封建階層統治的侷限性和官員的退休金問題。

    封建統治的侷限性——“刑不上大夫”

    按照《大明律法》規定,貪汙60兩以上的官員一律判除死刑。朱元璋時期,昭告天下百姓獎勵實名制舉報,並且派官員去地方實行監督管理,前前後後殺了15萬之眾。就是這樣嚴格體制下的明朝,然而貪官依舊氾濫成災——這跟朱元璋“打蒼蠅不打老虎”的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有著莫大的關聯。

    所有官員無論官階大小,只要卸任以後,回家養老問題自行解決。古人有一句俗話:富在深山有遠親,窮在鬧市無人知。試想一下,辭官回鄉養老以後沒了保障,一切功名利祿全部跟你無關。哪個官員在位時期不會鋌而走險,趁機有權有勢的時候撈一把。所以就行成了官員氾濫成災的貪汙局面。

    影響

    明朝內部官僚體系的腐敗,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明朝走向滅亡的原因所在。官員養老金的廢除,在明清時期也造就了靠貪成為“首富”的壯舉。代表人物:有明朝時期的王振、嚴嵩、劉瑾,清朝被廣大世人所知的和珅。這些歷歷在目的貪官腐敗,也告誡後人對待貪汙腐問題一定要徹底,大小要一併清除。

  • 5 # 北山菩提樹

    朱元璋在貪腐懲治方面是出了名的嚴酷,把貪官殺死,抽筋斷骨,剝皮裝草,城頭好懸示眾,讓所有的官員不敢貪腐,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起了作用,但未能徹底杜絕,後來究其原因首先是明初官員薪資很低,根本不夠正常的日常開銷,就連宰相劉伯溫都靠賣字畫補貼家用。

    其次,明初百廢待興,民生凋敝,物質匱乏,錢幣通貨膨脹,購買力下降,溫飽不解決,不貪點很難維繫生活,肚子餓死了啥都不想幹,也啥都敢幹,與其餓死不如貪點做個飽死鬼,後來朱元璋也感覺出來了,提高了文武百官的待遇,這就是所謂的高薪養廉吧。

    貪腐不單單在明朝,在任何時期都是難以杜絕,在現代的文明社會裡,貪腐依然發生,隨著文明的推進,制度的完善,素質的提高,約束公權力,減少貪腐的土壤,,能夠減少和避免貪腐的發生,讓所有為官者,委以重任清廉有為。經得起糖衣炮彈的衝擊,人民的眼睛和歷史的考驗

    向左宗棠一樣,為國之楷模民族之英雄!

  • 6 # 小呂叨叨叨

    相信大家都聽過一句話,人至賤則無敵,哦不,是水至清則無魚。

    意思是太清了,魚就無法生存。換個角度來理解,就是有的東西你得允許它在一定程度記憶體在。

    想要解決一個問題,我們得知道是什麼引發了這個問題。

    明朝初年跟別的王朝建立之初不太一樣,別的王朝剛建國的時候,貪腐現象都不是很嚴重,而明朝則恰恰相反。筆者認為原因如下:

    一、官員待遇低

    有的答主說,待遇其實不低,夠溫飽了。我想說,當官是為了啥?歷盡千辛萬苦就為考取個功名,僅僅是為了解決溫飽麼?

    二、制度引發的逆反心理

    因為制度制定的過於嚴苛,導致了一些正常的需求不能得到滿足。官員們會有一種僥倖的心理,因為不管是之前也好,之後也罷,為了維持機器的運轉,某些行為就是被默許的,也是正常的。比如說洪武年間著名的“空印案”,但是朱元璋就一下殺了一萬多人,多麼聳人聽聞。

    但是這樣做的後果就是更加激發了,官員們“頂風乾”的心理。為了活的更好,就越鑽制度的空子,越鑽制度的空子,制度就制定了越來越嚴格,形成了一個閉環。而朱元璋還是那種永不妥協的人,知識分子更是一往無前的和皇帝較量,形成了“有能耐,你把我們都殺光”的心態,就導致所謂的貪腐也就越來越多。

    朱元璋一生吃盡了各種苦頭,痛恨貪官汙吏。等他當了皇帝之後,把他的這種仇恨注入了自己的國家治理當中,產生了一些極端的做法。殊不知,所謂的“供需定律”是不會被他個人意志所改變的。這也就導致了,洪武年間貪官越殺越多,越多越殺是局面。

    最後筆者想說,不管殺多少人,要想馬兒跑,還想馬兒不吃草的事情。從來就不可能實現。

  • 7 # eric珵

    首先說明,杜絕腐敗,是指絕對的消滅腐敗,這在哪朝哪代都沒有的事。即便放在當今哪個國家都沒根除掉。比較相對腐敗和低度腐敗,歐美,尤其北歐、日本、新加坡等國的廉潔指數,就讓人羨慕嫉妒很了。言歸正傳,明代是平民朱元璋一手建立的,真正的布衣天子。雖然領導力卓爾不凡,人才也擠擠。但是畢竟出身的侷限性,使其在建立國家行政制度的時候,難免會參照個人的經歷。因此制度專治,不完美會再所難免,總之是人治,非法治。此其一;其二,封建社會,王權在手,一旦黃袍加身,那就是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所有的錢糧人物,都是皇傢俬人財產。賞賜和處罰全憑個人喜好了,難免會有阿諛之人,討乞所好,滋生腐敗。朱元璋為了平衡皇權與相權,個人認為不見得朱真的容不下腐敗;其三,朱元璋對貪官恨之入骨,這是事實,但是對自己的親戚,尤其是兒孫,那是非常疼愛有加,要啥給啥,分封王土,兒孫的後面,難免就會沾親帶故形成一大堆的集團。這一群人的腐敗幾乎是很難去除掉,因為錯綜複雜,盤根錯節,牽連甚廣。即使想去除,也真的不會那麼真刀實槍的幹;其四,明代的官員俸祿是歷朝歷代最低的,許多縣級,府衙一級的官員,為了生活,為了打點各級保前途,難免會以身試法,鋌而走險;歷史證明,要解決腐敗問題,必須是靠法治,形成一個良好的監督體系和執法體制。

  • 8 # 570914

    人為什麼貪婪?

    有人說是本性!也有人說是慾望!

    說是本性!我不敢苟同!

    首先你得弄清楚什麼叫本性?

    人來到這個世界上,要生存就要吃飯!

    隨著人的長大,接觸外界越來越多!

    對他(她)的三觀的形成影響巨大!

    使他(她)逐漸的產生了慾望!

    我認為“慾望”就是這樣產生的!

    這是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

    這不是本性!

    本性應該與生俱來!

    當這個人走到了一定的位置!有了一定的社會地位!他(她)掌握了一定的權力!周圍發生了變化!

    這對他(她)的三觀的形成又會產生新的刺激和變化!

    一段時間裡,“慾望”就佔居了上風!

    為了滿足慾望!在利益的驅使下! 他就可能利用權力來獲得利益!滿足慾望!

    進而也就出現了腐敗!

    為了遏制腐敗!首先必須加強制度建設!加強監督!使權力始終在制度的監督之下!

    對容易產生腐敗分子的重點行業!重點位置進行重點關照!

    出頭就打!不管官大官小!堅決剷除腐敗分子!淨化我們的政治生態!

  • 9 # 浮世繪100

    馬克思說,利潤達到300%,逐利者不惜絞首。

    明朝“片船不準下海”,除了農民、手工業者,想幹大事的沒什麼出路,(沈萬三的前車之鑑啊!一路開到溝裡去。商人有時也太嘚瑟)只能走“仕途經濟”之路。

    然而仕途之路,鋪路費逐年水漲船高,每個上位的人,都等著將本取利,以補鋪路費和飛黃騰達之資。這就是一項風險投資,而不是去實現職業理想。而投資失敗的後果,投資人一早就知道,都是“慷慨赴死”的。

    何其悲壯的悲哀,一個王朝的悲哀,不是一個人的悲哀,都是排著隊、大踏步的“前腐後繼”。最後都集體走向了、嘉定三屠、揚州十日。

    所以,把權力關在籠子裡,不是對權力束縛,而是對權力的保護,是權力的可持續之路,是俾斯麥式的溫情。對權力的任性的放縱,是一種捧殺。

    所以王朝墜落了,腐透透的了。袁崇煥、史可法什麼的都是螳臂當車。努爾哈赤十三副鎧甲,就砍瓜切菜了。

    重八同志,犯的是體制性錯誤,這種錯,小修小補,無濟於事,是朝著大清算去的路數。

  • 10 # 華夏星辰648

    因為封建社會是獨裁,各級官員升遷,選拔都是由上私專斷,所謂官大一級壓死人;權力就像金字塔,塔尖是皇帝權擁有絕對權力所有權;而百姓就被壓在塔底,而對權力約束都是從上而下,百姓往往只有服從被蹂捏與剝削,未有監督造成官員往往欺下瞞上,中飽私囊,貪汙腐化!

    當社會財富一定時,塔尖要增加額外收入時,就會以稅收的形式分攤下去,官員保障自己既得財富免受損害,便下放到更低一層,最終地方官便巧立名目對百姓層層盤剝,血腥掠奪;

    當一個官員在金字塔中所處剝削所得財富高於其權力時,就會被視為異己加以排斥稱為貪腐,加以制裁;為了防止貪腐被拉下馬來,很多官員便將大蛋糕分給上級也可做討好拉近關係之用,久而久之便形成了堅固的利益共同體,既官官相護;

    當這個群體某一官員,所貪腐財富超過了這個群體所掌控的社會影響力時,超越這個群體的上級官員,瞭解到下面一個群體都貪腐時,為了保證金字塔的穩固,即以大局為重,自己利益也可最大化,往往處理一兩個無關輕重之人平息輿論,久而久之便形成了生態鏈,百姓沒有反制工具作為砝碼,也沒有監督官員的權力,便成了社會中的弱勢群體,官員們盤中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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