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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積土成山192247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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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北漂阿濤
道路交通安全法適用於所有車輛和行人。目前各地都在開展禮讓斑馬線活動,機動車的禮讓情況有了很大改觀。
那麼電動車(我們在這裡專門指電動三輪車和電動兩輪車)應該如何對待呢?
首先必須明確的是電動三輪車屬於機動車,必須遵守機動車的一切規定。
電動兩輪車分兩種,一種是時速小於15公里且整車質量小於20公斤且必須安裝腳踏板(俗稱腳蹬子),這樣的電動車屬於非機動車,不具備這3條件的都屬於機動車。
民法規定,對於行人來講,機動車要承擔無過錯責任,也就是說機動車和行人發生交通事故,機動車不管有沒有過錯都要承擔責任,交通法對此規定機動車承擔不超過10%的責任。
騎行電動車的朋友首先要明確自己的車輛屬於那種,按照規定分道行駛。不出現交通事故怎麼都行,有事故就難逃其咎。在任何車輛面前,行人都是弱者,受法律保護。所以,在車輛行駛時,不管是否有斑馬線不管行人是否違章過馬路,都要禮讓行人,電動車也不能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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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雲隨風遠
作為一個開車的人,個人認為:在透過道路上的斑馬線時,除了走路的行人外,其他如:用腳踏車、電動車、摩托車、三輪車的,可都是肉包鐵啊!因此,在透過道路斑馬線時,必須的要禮讓他們。先不說交通法規怎樣規定,必須要記住的是:開車的是鐵包肉,腳踏車、電動、摩托及三輪車,人家可都是肉包鐵。帶腳剎車讓三分,勝造七級浮屠。阿彌佗佛,善哉!
不管什麼車應該讓才對。沒有人的時候就不用停車讓,有的地方只要是人行道公交車都停車,沒有必要的,反讓別車誤以為公交車停不一定有行人過,從而開過去,應該要別的車看到有別的車停了,肯定有行人,這樣也能很好的保護好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