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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幽悠夢語

    違反了唄,這還用說?你那叫明目張膽的造假!如果當初忘了寫,寧可接受醫院或者上級的處罰,也不要去補寫,沒寫就是沒寫,絕對不要去補寫,更不能像你這樣既然已經給了,病人忘了拿你就去補寫,那可是弄不好觸犯了刑法,把你弄進去。

  • 2 # 六維魔咒

    經常有病家遺失病歷,第二天覆診的時候很麻煩的事情。現在都網路化電腦儲存病歷資料,一些用藥檢查結果單都可以透過電腦調閱。

    如果病人因為某種原因遺失了病歷,醫生接診病人可以參照昨天前天的檢查治療方案進行診治。病歷書寫上應該註明原病歷遺失字樣,接著按照病情記錄書寫。千萬不能從頭到尾一字不差地重新採集病歷。

    有些姓名方塊字就三個字,足能讓你崩潰的。今天姓詹明天姓張後天姓餘然後姓佘,這在第一天掛號或臨時掛號的時候就已經按照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姓名定下來了。

    病情變化和疾病診斷,也是延續之前的。原則性的事情作為臨床醫生應該不會相差十萬裡。有的臨床醫生很謹慎很精明,給了一個絕對不會誤診的診斷:“發熱待查”。後面接診的醫生可以透過進一步診查獲得更完善的資料。

    由於病歷資料屬於法律文書,沒有規定要5000個字的書寫量,但描述和書寫一定要認真穩妥。而現在的門診統一病歷很奢華浪費,一本厚厚的A4病歷就診兩三回就扔棄了,得砍伐多少樹木造紙啊!就是因為太便宜了才讓大家無所謂鋪張浪費。

    曾經有一例邪惡的醫賴,醫生“聯絡收內科”惡意解讀一口咬定是“死亡送內科”,同樣是5個字鑑定官司消耗十多年時間。最後邪不壓正,醫院憑病女醫賴一直不在搶救現場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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