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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daazhu1

      自從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後,國家取消了免檢產品,免檢標誌不再有效,為此國家質檢總局下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產品免檢停止後相關後續工作的通知》(國質檢監函〔2010〕478號)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免檢工作已於2008年停止,所有原免檢產品都不再享受免檢資格,絕大部分企業都能嚴格遵守相關規定,以積極的態度處理了已印有免檢標誌的產品包裝,停止了相關宣傳活動,但也有少數企業違反規定繼續標註免檢標誌,且進行不當宣傳。為維護公平的生產經營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現就做好免檢停止後相關後續工作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督促有效期內原免檢產品生產企業,抓緊處理印有免檢標誌的包裝物。對於今年年底最後一批到期的54類免檢產品生產企業,各省(區、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督促他們抓緊處理仍印有免檢標誌的包裝物,建議生產企業及時更換或採取適當方式遮擋,同時提醒企業不要再生產印有免檢標誌的包裝物。

      二、嚴厲打擊違規使用免檢標誌的違法行為。對於偽造、冒用免檢標誌,或者免檢有效期已滿仍在包裝物上繼續使用免檢標誌的,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按照《產品質量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嚴厲查處。

      三、配合相關部門查處違規宣傳活動。對於原獲得免檢資格的產品,有關生產經營單位仍違反規定,進行相關宣傳活動的,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根據職責,及時通報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依規調查處理。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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