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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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Aimy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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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舟慶華
登門入室,不請自來,與強盜何益。一紙公文,對薄公堂,依法律條款辦理。
這個女子33萬買房,如今600萬。首先恭喜升值。還升得好太。將近20倍。
想必宇宙人,也大跌眼鏡。這賺錢直飛的速度。
好象新加坡,小日本,歐美人,其它方面不敢苟同。但有一點,貌似他們不抄房。
他們自己的房產月月上稅。月月都拎不清。一套都交吃力,幾套更交不起啦。
詩聖杜甫說:安得廣廈千萬間,大庇天下寒士俱歡顏。
我住小茅屋也罷,大風吹棚也罷,別人搶跑茅草也罷。
這都無足關礙。
重要的是人人有房住,有衣穿,有飯吃。請君看一看,這就是咱們古人的境界與大情懷。
現在的人,名下幾套。不住也不出租。
據聽深圳租賃業很規範。是不是政府統一宣傳,回購?動員?收空置稅?
也莫可知。
房子是用來住的,而不是用來抄的。
其特殊的使用價植,不知從何年何月悄然變了。
懷念杜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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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張雪昌
陌生人非法侵佔她人住宅住,如果賴著不走,那透過法律來解決。
陌生人認錯,知道行為不對,願意拿出十年住下來房租給房東,這事,算解決了。
只要非法侵佔者誠懇道歉,我個人以為,冷處理為佳。畢竟不速之客使得此房有了生氣(雖然其行為有欠道德)!使你房主可以隨時入住了。不然,也得先養幾年後才會慢慢的出現生氣的!試想,28年的沉物無人顧養得多死氣沉沉的啊!?且,28年都可以不管不用此房,說明一定也不缺錢!即便現在開始缺錢了,也可以馬上將此房變現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