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女友懷孕四個月,現剛領結婚證一個月,男方給了六萬禮金準備辦婚禮了。雙方吵了一架,女方堅持說不結了要離婚,但女方說離婚後也要把寶寶生下來。如果無法挽回了,寶寶生下來由誰負責?六萬禮金是否要退還?法律上雙方應該如何處理避免以後的不良後果?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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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伊索17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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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滄海一粟175840637
領了結婚證那一刻起,她就是你的老婆,反過來講,你就是她的老公,她就是嫁了你了,你們的婚姻就得到了法律的保護,就得到了社會和人們的認可,你就大膽地去愛吧!大膽抱她上床吧!她有做妻子的義務。
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但是說說我老公對於吵架事情的態度
每次矛盾肯定是我挑起來的,但是我也是確實有問題才會提出來和他談
其實如果是我們兩個人生活,從來都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因為單獨生活過一段時間,不是憑空說的。
大問題就出在我和他一家子生活在第三方城市。比較複雜,有老有小。老的身體問題,小的教育問題。我老公工作時間比較長,我在家裡如果發現什麼問題自己解決不了了,想讓他出面,但是好多問題是解決不了的。但是我也接受不了這些問題的存在。現在不解決以後會變成解決不了的大問題。
所以每次提,又解決不了,導致我們經常冷戰。我是不喜歡冷戰,寧願吵架解決的那種。但是不管我怎麼生氣,約戰,惹他再生氣,他第二天照樣笑眯眯的喊你。最多大家都氣死了,分手兩個字在我腦子裡天天轉,人家還是好好的,看你氣極了,逗逗你,哄哄你。
記得剛結婚沒多久,他說過一句話,既然選擇結婚,就從來沒考慮過離婚,除非我提。
兩個人即使再生氣,想想選擇在一起時候的誓言。誓言是不能違背的。
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只有改變不了的人。所以要不不選,選擇了,就不要輕言放棄。